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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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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人保财险吉林市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我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启动,现诚邀优秀供应商参与该项目。

一、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需求

本次采购实行定点采购,类别主要如下:米、面、食用油、调味品、肉禽类、蛋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水果类等食品,食材需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确保安全卫生,量足价低,并且供应商可以提供完善的配送工作和售后服务。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按时按量将食材送到指定地点,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此次采购项目按办公地点分为8个标段,每个标段包含机构如下:(1)市公司本部食堂(市公司本部、理赔中心、昌邑支公司、营业部、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部、出单中心);(2)丰满支公司食堂(丰满支公司、船营支公司);(3)龙潭支公司食堂;(4)永吉支公司食堂;(5)桦甸支公司食堂;(6)舒兰支公司食堂;(7)蛟河支公司食堂;(8)磐石支公司食堂。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个体工商户提供良好记录承诺书)。

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它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与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

(4)能自觉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xct_xiangmuguanli@163.com,邮箱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售价:标包1:400元;标包2-8: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前通过“人保e采”管理系统( https://ec.picc.com )完成供应商注册入库,否则投标无效, 具体注册入库流程可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0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09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采购人信息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地址:吉林市吉林大街165号

电话:0432-62487182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08室

联系人:王冲、魏文超

电话:0431-80562929

电子邮件:hxct_xiangmuguanli@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关支行

账号:2609080309024803489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