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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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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芦山县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SCZJ-FZC-20251721

采购人单位

芦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

芦山县芦阳镇东风路203号

联系电话

17738251960

联系人

廖老师

代理机构

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水井坎路8号附14号2楼

联系电话

李先生

联系人

028-88556437

供应商名称

雅安市聚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

下浮15%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发改委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磋商小组名单

罗超、尤在友、陈佳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内容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282.23分
服务名称:芦山县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芦山县人民医院现有职工约330人,系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编制床位450张,实际开放床位数240张,床位使用率70%,食堂约350平方米,具有线上点餐系统,提供智慧食堂支持,为病人和医院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提供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食材供应及检验,食品烹饪和制作服务等。 2.食堂设施、设备维护、运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油烟净化系统的清洗、上下水管道疏通、水电气费等),负责门前三包等。如需添加设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应在食堂室内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室内全面禁烟,并按照国家规定配置分类垃圾桶,实施垃圾分类; 4.负责餐厅内食品卫生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管理及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5.负责餐厅、厨房操作间、油烟排放通道等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及卫生清扫,包括食堂生活垃圾的处理;餐厅、厨房操作间须每日清扫,油烟排放通道须一季度清洗一次,清洗记录交一份后勤保障科保存。 6.供应商负责餐厅内食品卫生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管理及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7.负责承包区域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供应商需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8.负责食材的采购,每天对原材料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如遇不合格原材料立即通知更换,绝不上桌。所有菜品均由厨房制作完成,原则上外购成品食材不得进入餐厅。 9.每天早餐、中餐负责分发水果(含清洗、切块、装盘等),水果由供应商自行采购。 10.保持用电、用气安全,有防盗、防火、应急等具体措施,注意节能。 11.成交供应商自主对食堂经营管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食堂不得做其他用途,不得转租、转包或其他形式由他人经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合同签订,应视上一年履约完成情况,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