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三湘分流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指标于韶灌局发〔2025〕4号文正式下发,该项目已满足比选条件,比选人即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三湘分流管理处。现诚邀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依照下述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参与比选活动。具体事宜详见下文:
一、项目名称:三湘分流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三湘分流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三湘分流前、后卫门值班值守;
2.三湘分流片区公共区域(路面、公卫、排水沟)环境维护清理;
3.三湘分流办公楼维护打扫;
4.三湘分流片区绿化;
5.三湘分流片区电路维护;
6.三湘分流水泵房制水及供水维护管理;
7.三湘分流食堂服务;
三、合格比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相关无不良记录类截图 。
7.本项目控制价为44.2万元。应选人报价不能超过此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表格式自拟)。
(二)特殊要求:无。
(三)其他要求:
1.岗位设置不低于9人,由应选人自行配备。
2.应选人应提三湘分流整体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整体设想、管理指标和措施、管理人员要求、服务时间、日常管理与服务、培训与管理)。
说明:1、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应选人公章。
3、应选人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文件(★):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应选人公章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5年3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应于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文件密封盖章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
比选开始时间:2025年3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及评审地点: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三湘分流管理处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评审法。
七、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电话:0731-56200022。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三湘分流管理处
地址:湖南省湘乡市东郊乡西北村
联系人:周坤
联系电话:15773271800
比选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