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0012025000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评审细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8 09:30:00,更正为:2025-03-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3-18 09:30:00,更正为:2025-03-26 09:30:00。

一、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更正后
1 类似成功案例及履约良好证明 每提供一个类似成功案例及履约良好证明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备案合同(含备案合同编号或税务系统合同上传证明)、③合同对应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履约良好证明。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该项类似成功案例不得分。此项最高得 10 分。 1.评审内容名称更正为“类似成功案例”。
2.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每提供1个类似成功案例的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 报价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折扣率为评审基准折扣率(备注:例如A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为90%,B投标人折扣率为70%,C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为80%,则投标折扣率70%为最低折扣率并作为评审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为:(1-投标折扣率/1-基准折扣率)×50 1.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折扣率为评审基准折扣率(备注:例如A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为90%,B投标人折扣率为70%,C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为80%,则投标折扣率70%为最低折扣率并作为评审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为:(1-投标折扣率/1-基准折扣率)×5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632085。

2、投标人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

联系方式:028-2611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3栋16层

联系方式:028-85055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28-85055366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