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07】
一、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RSF-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某部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年,按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280,000.00元 ;
※3.最高限价:280,000.00元 ;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下浮率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2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03
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
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yslcgs@163.com
六、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0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投标人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邮寄接收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03。张小姐,电话:13926676188)。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qyslcgs@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2)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03。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 系电话:13926676188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03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袁先生 办公电话:0763-42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