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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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喜迎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后尾路51号-101店面 | 1,320,000.00元 | 99.20 |
采购包1(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货物类(厦门市喜迎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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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 喜迎盈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执行 | 1 | 年 | 1,320,000.0000 | 1,32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鹏 |
评审专家: | 周锦芳 、 刘木龙 、 庄聪鹏 、 柯合作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包标的金额为基数,100万元(含)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1.1%;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中标服务费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账号:35150198050100001510。
4.代理服务费事宜联系人:李先生17689322888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2.8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因系统不支持折扣报价,根据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的折扣报价计算办法计算出本项目采购包1中标综合折扣为60%。
2、中标报价不作为全年的结算金额,只是作为价格分评审的计算依据,最终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本项目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4、其他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地址:福建厦门集美区文华路33号
联系方式:13859918506
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联系方式:0592-6012226;13295922666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林育祥、邵璇
电话:0592-6012226;13295922666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