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现对外送检验项目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外送检验项目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拟外送第三方检验项目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封闭抗体(BA) |
2 | 呼吸道病原体靶向检测107项 |
3 | 呼吸道病原体靶向检测198项 |
4 | 抗核抗体(ANA) |
5 | 生长激素激发试验(5项) |
6 | 血液流变学(12项) |
7 | 胰岛素(Insulin),化学发光法 |
8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 |
9 | 抗心磷脂抗体IgG |
10 | 抗ENA抗体(抗核提取物抗体) |
11 | 维生素A类检测 |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五、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医疗器械、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有符合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实验室,并通过中国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验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
(三)投标人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ISO 15189认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及认可项目清单复印件。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相关检验项目检测服务实验室资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冷链物流运输资质《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符合《生物安全法》有关规定的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检验所)等医学检测机构。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委托项目凡是参加省级及以上临检中心有室间质评计划的,应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且室间质量评价成绩合格。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室间质评材料。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应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提供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实验室比对方案及结果)。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考虑标本送检时效等相关要求,投标人应为广西区内单位(营业执照、医疗执业许可证、实验室位置及当地医保备案等应属广西区内)。
(七)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九)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十二)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否则谈判无效)。
(十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十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信用信息”栏中搜索供应商名称,在筛选类型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作为证明。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
(十五)“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中查询供应商名称,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作为证明。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如有违反,采购方有权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六、响应所需材料
资格证明文件及产品相关资料。内容包括(全部需加盖公章、骑缝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报价单、服务清单、特殊技术岗位人员资质证书及其社保缴费证明等、提供不少于3个业绩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完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及资格材料等装订成册并密封好。
七、响应材料提交
响应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17时30分。
响应材料提交地点:河池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科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5年3月13日15时00分。
(二)评审地点:河池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六楼小会议室
(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3号)
九、联系电话
如报名响应或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必须先及时联系河池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科蓝先生13307780608。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