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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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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辽阳分公司办公室2025年4月-2026年3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详情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辽阳分公司办公室2025年4月-2026年3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LNBBFA20250224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市公司2023-2025年物业服务框架协议将于3月31日到期,综合考虑市公司及区县公司日常物业服务需求,本次项目拟采购一家物业服务公司保障我公司后勤物业服务工作。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阶段物业服务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为市公司所辖办公场所、营业厅的保洁、食堂餐饮、司机、更夫等相关服务,岗位配置58个。第二部分为其他实报实销事项。

预算金额:255万(不含税)。其中物业管理服务预算为176万元(不含税),其他实报实销事项(包扣物业人员临时加班、伙食、福利工资等其他实报实销事项)预算为 79万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辽阳分公司办公室2025年4月-2026年3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

255000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XX标包,本文件为标包XX内容。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为管理服务部分费用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76万元,实报实销事项费用管理费费率最高限价1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人员(1)项目经理1人(2)保洁服务人员14人(其中一名保洁人员须兼食堂做饭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3)维修服务人员1人(须具有电工、瓦工、电气、水暖、给排水等设施维修技能,且至少有以上几种技能的任意一种证件)(4)餐饮服务人员10人每人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列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餐饮服务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维修服务人员须持有电工、瓦工、电气、水暖、给排水以上几种技能的任意一种证件。

3、社保证明须提供团队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

4、如社保为第三方劳务公司代缴,供应商须提供其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及第三方出具的为其代缴的证明;

5、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不得分,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取。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7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1.8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累计合同履行金额不少于300万的同类业绩合同(同类业绩:物业服务类业绩)。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及发票复印件;

(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发票含税金额计算(如发票累计含税金额大于固定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含税金额,以固定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含税金额为准);

(3)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计取。

(4)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2 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0日17时00分00秒2025年03月1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中华大街285号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邮 编:

111000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王经理

联 系 人:

张兵、尤佳怡、王标、赵崇

电 话:

0419-3712321

电 话:

1564020970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angbing@cntcitc.com.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账 号: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

附件
询比公告.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