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LNYSY20250305001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大件物品搬运采购项目
所属行政区域: 沈阳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大件物品搬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招标编号:LNYSY20250305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大件物品搬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邮区中心需使用的桌、椅、柜等办公用品,生产用具、餐具厨具,寝具、维修用具用品以及相关备品配,设备胶带机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大件物品搬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大件物品搬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经营范围包括搬家服务或装卸搬运等相关项目。
4.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8. 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售价 500 元/本,售后不退,投标人将其他中所提报名资料发送代理公司邮箱并拨打电话确认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 12-1 号唐轩中心 802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 12-1 号唐轩中心 802
七、其他
投标人将以下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拨打电话确认报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 1010 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4-22568505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 12-1 号唐轩中心 802
联系人:高飞、张楠
电话:024-31205855
电子邮件:lnysyz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