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5年河源和平分公司员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河源和平分公司员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5-0038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5年河源和平分公司员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份额 | 项目名称 | 预估费用(含税) (人民币 元) | 份额占比 | 服务地点 |
1 | 2025年河源和平分公司员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266400.00 | 68.94% | 河源市和平县 |
2 | 120000.00 | 31.06% | ||
合计 | 386400.00 | 100.00%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2个,每个成交人对应的份额如下:采购人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份额一、份额二的成交人。如在询比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领取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询比失败。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8640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含税)或修正后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含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如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
2.
2.1
2.1.1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1.4 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到项目实施地驻点,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4日24时00分。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3.3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2025年03月19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和平电信新局三楼会议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和平电信新局
邮 编:517200
联 系 人:熊经理
电 话:0762-5668868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
邮 编:510630
项目负责人:李文基、郭文娟、温琪
联 系 人:李文基、郭文娟、温琪
电 话:15920114783、13232768832、15016218597
电子邮件:hydxdl@gpdi.com
网 址:/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14173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综合部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