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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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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鸡东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09: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忠英,尚德生,王艳丽
总成交金额 ¥42.5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省珑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467-8284555
采购单位 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鸡东县南华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67-5582814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省珑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山培新小区6号楼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67-8284555
附件:
附件1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采购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2 信息公开.zip
附件3 开标记录表.zip
附件4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鸡东县双林物业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230321]LKXM[CS]20250005
二、项目名称: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鸡东县双林物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林乡鸡林村 425,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采购):

服务类(鸡东县双林物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 1、食堂开餐时间固定为工作日、节假日值班人员,每次就餐人数以实际工作人员为准;2、食堂提供米面、面食主食,熘炒、炖炸、蒸煮类菜品,每餐两荤两素一汤,可口小咸菜,半自助式就餐;3、保证用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不准供应变质、变味饮食;4、食品存放按规定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生熟食品分开存放;5、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要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6、定期对炉具、排烟罩/换气扇、消毒柜等设备进行维护;7、制定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安全问题应急预案;。食堂安全卫生标准: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2、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食品污染。餐具消毒必须按“除残渣、碱水刷、净水冲、热力消”等四道工序进行,热力消毒的要求为100°C10分钟;洗碗机消毒控制水温85°C,冲洗消毒40秒以上。清洗消毒完毕的餐具应存放在保洁厨内;3、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上岗前应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4、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严防实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杜绝火灾和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有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并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食堂开餐时间固定为工作日、节假日值班人员,每次就餐人数以实际工作人员为准;2、食堂提供米面、面食主食,熘炒、炖炸、蒸煮类菜品,每餐两荤两素一汤,可口小咸菜,半自助式就餐;3、保证用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不准供应变质、变味饮食;4、食品存放按规定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生熟食品分开存放;5、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要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6、定期对炉具、排烟罩/换气扇、消毒柜等设备进行维护;7、制定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安全问题应急预案;。食堂安全卫生标准: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2、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食品污染。餐具消毒必须按“除残渣、碱水刷、净水冲、热力消”等四道工序进行,热力消毒的要求为100°C10分钟;洗碗机消毒控制水温85°C,冲洗消毒40秒以上。清洗消毒完毕的餐具应存放在保洁厨内;3、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上岗前应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4、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严防实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杜绝火灾和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有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并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招标服务要求、响应文件服务方案达到就餐民辅警要求 425,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忠英(采购人代表)、尚德生、王艳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采购 0.640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采购):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鸡东县双林物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1.67 3.00 10.00 94.67 425,800.00 425,800.00 1 1
黑龙江省龙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8.00 3.00 9.86 90.86 431,980.00 431,980.00 2 2
鸡西市财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7.67 3.00 9.90 90.57 430,000.00 430,000.00 3 3
鸡东县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4.00 3.00 9.87 86.87 431,220.00 431,220.00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鸡东县南华大街

联系方式:0467-5582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珑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山培新小区6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0467-8284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珑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67-8284555

黑龙江省珑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采购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鸡东县双林物业有限公司).pdf
信息公开.zip

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