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普定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13:1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丽华、陶金、王正福(采购方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浪、田飞、张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90789201 | ||
采购单位 |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顺市普定县文昌路香榭国际南侧约24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殷0851-38225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阳市富水北路42号银桥大厦16-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浪、田飞、张骏18690789201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GZSL-2025008(招标文件编号:GZSL-2025008)
二、项目名称: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成交候选人:贵州通驰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百花社区石关村一组74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下浮率(%):2.0000000
供应商名称:第二成交候选人:贵州优民乐香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阳市清镇市扁坡村贵州来源贸易有限公司展厅A区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下浮率(%):3.0000000
供应商名称:第三成交候选人:贵州中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百花社区百马大道与清州大道交汇处四季贵州物业S1号楼1楼整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下浮率(%):3.6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第一成交候选人:贵州通驰食品有限公司 | 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肉类、禽肉、禽蛋、鱼虾、冰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牛奶、酸奶等)、面食及其它食品 |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 1年,说明:在合同存续期间,食堂配送单位每日进行配送,大队每月对配送单位的菜品质量及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高于90%(含90%),大队次月初打款;满意度80-89%之间,配送单位整改完成后打款;满意度测评低于80%,需按照大队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期间将暂缓付款,整改1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5%,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10%,(或扣除履约保证金10%,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20%,)累计3次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队有权解除合同。 |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第二成交候选人:贵州优民乐香食品有限公司 | 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肉类、禽肉、禽蛋、鱼虾、冰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牛奶、酸奶等)、面食及其它食品。 |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 1年,说明:在合同存续期间,食堂配送单位每日进行配送,大队每月对配送单位的菜品质量及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高于90%(含90%),大队次月初打款;满意度80-89%之间,配送单位整改完成后打款;满意度测评低于80%,需按照大队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期间将暂缓付款,整改1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5%,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10%,(或扣除履约保证金10%,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20%,)累计3次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队有权解除合同。 |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第三成交候选人:贵州中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肉类、禽肉、禽蛋、鱼虾、冰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牛奶、酸奶等)、面食及其它食品。 |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 1年,说明:在合同存续期间,食堂配送单位每日进行配送,大队每月对配送单位的菜品质量及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高于90%(含90%),大队次月初打款;满意度80-89%之间,配送单位整改完成后打款;满意度测评低于80%,需按照大队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期间将暂缓付款,整改1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5%,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10%,(或扣除履约保证金10%,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20%,)累计3次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队有权解除合同。 |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华、陶金、王正福(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6959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安顺市普定县文昌路香榭国际南侧约240米
联系方式:董殷0851-38225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富水北路42号银桥大厦16-4
联系方式:李浪、田飞、张骏18690789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浪、田飞、张骏
电 话: 1869078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