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绵阳高新区公共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阳高新区公共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绵阳高新区公共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科发改审批〔2023〕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新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新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科发改审批〔2023〕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绵阳高新区公共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绵阳高新区石桥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5532.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数据中心机房、动力中心、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含地下室)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1450个功率为5kw机柜,机电设施设备采购(机柜、消防、柴油发电机组、空调、DCIM动力循环系统等设备);1号厂房及地下室(研发生产用房、数字展厅、运维用房、餐厅、消控室等);2号厂房及裙房(机房、电力室等);裙房(油机房、燃油间等);给水系统、污水系统、雨水系统;通风及防排烟系统、新风系统、空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动力环境系统工程、楼宇自控系统、DCIM 系统、综合管路系统、建筑消防系统、数据机房楼防烟排烟系统、电气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高清IP数字监控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建设。
2.4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A和B两种资质:
A、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B、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①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监理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提供);②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通信工程或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通信工程监理单位提供)。
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①②两项业绩要求,若为非联合体的,提供一个业绩合同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所要求的两项监理业绩内容的,可分别提供两个业绩合同作为一个类似项目业绩计算;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监理承担业务范围分别提供对应的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通信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6)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的地方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盖单位印章即可(即投标文件中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盖单位印章外,其余投标人盖章处均由牵头人完成盖章)。联合体投标的,如在招标文件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或要求由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进行了签字或盖章的,应属有效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于 2024 年 02 月 29 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30日。若招标计划末满30日,理由是: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绵阳新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高新区双碑九组新惠锦院二期一号楼
邮 编: 621050
联 系 人: 柏先生
手机号码: 0816-253308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
邮 编: /
联 系 人: 程先生
手机号码: 028-616918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3 月 1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