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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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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食堂排烟系统清洗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食堂排烟系统清洗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院长办公室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2025年03月11日 17:02 天津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现采用院内评选的方式,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食堂排烟系统清洗服务项目实施采购。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食堂排烟系统清洗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ZX-HBYQ-2025-002

三、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项目内容:为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食堂排烟系统提供清洗服务

项目预算:1.8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遴选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评选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若法人参与评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评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获取评选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评选文件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1:30、14:00-17:00时。

2.获取评选文件方式:发送邮件至sszxfyyzbgs@tj.gov.cn,注明参加本项目,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审核合格后获取评选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遴选采购的授权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及评选地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线下服务区会议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22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4344746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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