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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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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包厢经营权转让

招标详情

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包厢经营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包厢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25HCFCA00287

委托方

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财务部

联系方式:0551-65695313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3月12日9:00始至2025年3月31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3月12日9:00始至2025年4月1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标的

转让期限(年)

转让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包厢经营权

1

5.85

0.5

经营权基本情况说明:

1.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习友路2666号,公司园区占地约91亩,已建成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拥有4栋办公楼、1栋人才公寓。创客食堂包厢位于公司园区2#楼二层,主要面向园区提供就餐服务,本次拟转让经营权的范围:5个包厢522.8㎡,后堂200㎡,仓库27.2㎡,合计面积约为750.0㎡。

2.本次拟转让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包厢经营权。

3.本次转让标的有不动产权证,委托方承诺无权属纠纷。

4.转让期满后,经委托方考核良好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续签,续签不超过4次。

经营房产用途要求

1.转让标的用途为食堂。

2.受让方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受让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经营权转让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经营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转让价款支付:运营费用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提供免运营费装修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期间水、电、燃气、物业费由受让方另行据实交纳。受让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付清首期运营费用,以后每期费用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前7日前向委托方支付。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提交,转让期满如受让方未发生违约情形时不计息退还。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

三、转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经营房产,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经营房产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运营期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3《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包厢经营权转让项目运营要求》。

3.受让方自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冷食类供餐需获得经营许可),如受让方无法取得,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经营期内,受让方需负责经营房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受让方须负责经营房产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5.根据燃气公司对于食堂燃气报警系统定期检查的相关规定要求,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的食堂燃气报警系统探头更换费用1605.00元已由原承包经营人支付,受让方须按包厢经营面积分摊478.00元,原承包经营人可提供燃气公司的探头更换费用票据供受让方查验。上述分摊费用478.00元由受让方直接支付给原承包经营人,原承包经营人可开具发票。

6.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经营权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1.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1.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76700188015686704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费用,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联系电话:0551-6622370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总价(经营期内的经营费用总金额)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0.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51%;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29%;超过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16%;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为0.06%。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ggzyjt.com/https://www.haee.com.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5695301 。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178、66223703(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2025-CXY-YQGLB-03

第一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产提供给乙方作为包厢餐饮经营使用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经营房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包厢)经营权转让。

(二)项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2666号,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园区2#楼2层创客食堂包厢区域。

(三)建筑面积:5个包厢522.8㎡,后堂200㎡,仓库27.2㎡,合计面积为750.0㎡。

(四)房产使用用途:餐饮。

第三条 合同范围和要求

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是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

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环境卫生保护法》以及其它现行的安徽省、合肥市相关法规、甲方相关规章管理制度。

第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2025年5月1日起至 2026年 4月30 日(其中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为免转让费试运营期)

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4次,每次续签期限不超过1年,即乙方经营期限最晚至2030年4月30日止。

第五条 工作内容和标准

一、项目服务内容

提供包厢餐饮接待服务,提供食品加工、制作、送餐服务等。具体如下:

1.餐饮包厢服务:提供5个包厢中餐、晚餐的点餐、包餐、订餐服务;

2.餐具清理:餐具整理、清洗、消毒服务;

3.服务保洁:提供就餐服务及所属区域的卫生保洁,负责餐厨垃圾外运至园区外合规地点。

4.服务期限:首期经营权为1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前二年经营权转让费维持不变,第三年转让费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5%,第四、五年转让费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5%,每一年期满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再续签合同。

食堂采用自主经营模式。甲方提供食堂场所、食堂灶具、厨具;给排水、供电、中央空调、燃气等基础设施;安全、消防设施;仓库等用房。

乙方提供包厢接待供餐服务并负责经营区域的日常清洁和管理、食堂设备的维保、检查、检测;耗材的补充、更换等,经营产生的水、电、气等能耗费、物业费乙方自理。

二、具体服务要求

1.环境与卫生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环境卫生保护法》以及其它现行的相关法规、规定。

(2)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乙方应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认真检査餐饮服务的每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1)为了保障食堂包厢餐饮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包厢与大厅堂食需分开独立经营。乙方运营期间应遵照合同要求进行人员配置,需派驻的项目经理和主厨具有相应证书。项目经理一名(姓名)、包厢主厨(姓名)一名,以上人员至少一年内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更换(甲方要求更换除外),包厢服务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后方能上岗,其他人员,乙方自行考虑。

乙方自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冷食类供餐需获得经营许可),如乙方无法取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为食堂配备的人员必须确保包厢正常接待。如不按签订合同时提供的合同附件4-2《人员配备及证书资料》配备,或合同既定人员擅自变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社保和福利的发放、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解决。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乙方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食堂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拖欠工资,甲方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方能上岗;同时乙方应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经营许可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5)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针对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切菜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安排专人操作,上岗前必须培训到位,否则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善后。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3.采购渠道

(1)乙方用于包厢餐饮的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可溯源,有稳定的进货、调货渠道且经过检验检疫;具有规范的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材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建立档案备查;对食品(物资)的大宗采购,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严格把好卫生、安全关,严禁采购、加工和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食品色、香、味正常,品种丰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此项约定,每发现一次可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0元。

(2)调料、配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食用粮、食用油禁止使用转基因原料;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此项约定,每发现一次可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0元,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菜品供应

(1)餐饮供应以包厢接待为主,菜品应独具特色,菜谱、菜价等需明码标价。

(2)菜肴的荤素搭配合理,不克金扣两,诚实交易,如有投诉,查明属实后将予以1000元/次违约金。

(3)根据季节变化和就餐人反馈信息、意见,及时更换菜肴的口味、调整餐品品种。

(4)菜品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可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合理调整(调整前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发布调整通知)。

(5)包厢需独立经营,食材及灶具不能与大厅堂食混餐、混用,需对食材存放、加工、制作与大厅经营做出区域分割,满足包厢接待用餐,建立良好口碑。

(6)禁止采购预制类菜品、人工合成的仿肉食材(人造仿生肉、合成肉、人造仿生河海鲜类等)进行加工销售或直接销售,每发现一次可对乙方处以违约金5000元,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安全管理

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对食堂安全进行检查,督促食堂规范管理,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负责食堂安全管理的全部工作,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食品中毒、突发事件、燃气爆炸、机械伤害、火灾、触电等),乙方承担安全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赔偿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1)食品安全

1.1建立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加工、消毒流程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1.2严禁非食堂内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园区职工用餐的安全。

1.3优先选购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禁止采购不合格食品。

1.4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1.5烹饪和制作的各种菜肴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2)消防安全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危险源,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

2.1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

2.2据实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3实施对各类、各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

2.4定期清理油烟管道,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器材,工作人员要掌握厨房火灾应对措施。要加强对燃气管线、用具的检查维修,严防燃气泄漏事故发生。

2.5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好用、管用、有效、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燃气爆炸、火灾、触电、停水、停电、停气等),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应急措施

乙方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甲方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卫生间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制定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等情况应急预案。

7.经营管理

(1)餐饮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2)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3)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做好就餐人员满意程度调查。

(4)开餐前,包厢地面、桌椅、卫生间必须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间,确保每餐的就餐环境整洁、舒适、卫生。

(5)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及时处置餐厨垃圾外运。

8.设备设施管理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需开具清单,乙方(项目经理)签收后,方可使用。食堂区域所有设施设备的清洁、保养、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人为损坏由责任方照价赔偿。乙方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维修及时率达100%。乙方负责经营期内食堂水、电、气的能耗费用,燃气管道、燃气报警系统的检测、更换和检测探头(三年一换,一年一检)的费用,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负责上述设备及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

(2)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维修费用。

(3)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以现场交验为准。

9.财务管理

(1)乙方必须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每日产生的所有费用建立日营业台账。

(2)乙方自营自收,甲方有监督、查询权利。

(3)乙方每月应出具含有就餐人数、就餐台数、营业收入等相关数据的营业报表,报表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在次月10日前报送甲方(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10.风险责任承诺

(1)乙方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2)乙方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提供包厢餐饮服务,否则视为违约。

(5)乙方必须对园区现有就餐人数、业态环境、周边餐饮情况以及甲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做出正确评估。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就餐人数不足、同业态竞争激烈、进货成本增加、人员费用增加、设备不全等)拖欠转让费、物业费、水电气费、违约金等一切应缴费用。

11.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处罚办法

(1)监督体系:

乙方经营活动须符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自觉接受对安全管理、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管、监控。

(2)监督依据

2.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2安徽省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2.3甲方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2.4甲方和乙方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季度、年度满意度考核。如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甲方组建伙食委员会按季度对食堂进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80%,则乙方必须对其进行整改;如连续两次满意度低于8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处罚办法:见合同条款及附件。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该项目的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安全、健康方面的相关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管理监督,如: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等。乙方承诺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3.甲方有权对餐品质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接到就餐投诉并经核实后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4.甲方有权在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造成甲方损失时予以制止、劝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5.由甲方园区管理部人员负责餐厅日常管理,组织相关安全、满意度测评等考核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对该项目的专职人员、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和食品加工安全卫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制定食品加工相关的工作程序、作业指导书、岗位职责、设备安全操作程序;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卫生措施,安全用水、用电、用气,保证食品安全,保证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工伤事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该项目全体驻场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由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复印件提交甲方报备,健康证必须年审,费用自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4.乙方应指派管理人员每日对食品加工、制作、服务等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供餐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整改。

5.乙方应正常及时供餐。乙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餐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发布停餐公告,公告中应详细说明停餐的具体原因、预计停餐时长以及预计恢复供餐的时间。如乙方未能履行通知与公告义务擅自停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如因停餐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乙方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7.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更换人员的,更换后的工作人员乙方须进行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

8.乙方工作人员应爱护甲方的一切设施、设备、餐具、用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乙方承诺遵守本项目统一的物业管理的所有规章、条例和制度。如发生违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对乙方有约束力,乙方必须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署前,乙方应以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首年成交金额的25%),待合同期满后且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的,手续办理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无息)。

第八条 经营该项目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燃气费:与食堂大厅协商分摊或自行装表计费。

2.水电费:按表计量,每月结算(电价按合肥市供电公司核价标准执行,水价按合肥市水务集团核价标准执行)

缴费时间:甲方发出水电费通知单,乙方签收之日起15日内。

3.以转账形式按季度预先缴纳经营权转让费。

4、缴费时间及金额如下:

按季度预缴,首期合同前三个月(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为试运营期,乙方可免缴3个月转让费,其他费用自理。

序号

费用时间段

转让费

物业费

费用

合计

最迟缴费时间

包厢

包厢

1

2025/5/1~2025/7/31

0

3532.50

2025年4月30日

2

2025/8/1~2025/10/31

3532.50

2025年7月31日

3

2025/11/1~2026/1/31

3532.50

2025年10月31日

4

2026/2/1~2026/4/30

3532.50

2026年1月31日

合同期内转让费、

物业费合计

14130.00

履约保证金

2025年4月30日

(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月物业费1.57元/平方米,计费面积:750平方米)

3、乙方应在最迟缴费时间之前支付上述款项至甲方以下账户内:

户 名: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

账 号:120823010400251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第九条 合同终止、续签及解除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管理不善,出现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除交司法、行政部门处理外,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内部管理原因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甲方利益受侵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3、合同执行期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有一方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九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首年成交金额的25%)。

4、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续约,应提前三十天办理续签合同手续。

5、若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必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首年成交金额的25%)。

6、乙方须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三日内配合甲方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将全部物品及资料移交给甲方,遗失或损坏的设备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自行添置的物品需全部清走,甲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留置物品折价处理。

7、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首年成交金额的25%)。

(1)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到乙方自主经营的。

(2)甲方提供房屋存在主体结构问题或其他结构问题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

8、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金额的25%)、解除合同,3日内收回给乙方管理使用的资产。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连续3个工作日不能提供餐饮服务或未经甲方同意无故停餐或未按约定发布停餐通知公告。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包餐厅的场地或经营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房屋结构或进行装修改造。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用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用途。

(5)利用转让经营权内的资产进行非法活动。

(6)未及时缴纳转让费、物业费、水电气费、违约金等应缴费用超过30天或累计2次逾期缴费。

9、合同一年一签,如本合同期内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无重大不良影响事件,且年度(季度平均)消费者满意度高于80%(含)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2030年4月30日)

10、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5天内提供证明,双方可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各项应付款、包含违约金)每推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30天不履行付款义务或累计2次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乙方均应予以赔偿。

2.乙方应实际、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服务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完成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创客食堂包厢经营权,具体见合同附件4-1《服务标准及要求》。

乙方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因其过错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它

1.下列相关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公告(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等);(4)创客食堂包厢服务方案;(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上述文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持3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附件1:《中标通知书》

附件2:《履约保函》或履约金转账凭证

附件3:《廉政协议》

附件4:4-1《服务标准及要求》、4-2《人员配备及证书资料》

附件5:《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1至附件5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