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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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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
行政区域 盘锦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14: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昆、张琳琳、李炳江
总成交金额 ¥31.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昕宇、徐思靓、李媛媛、张景、夏爽、闫爽、魏海峰
项目联系电话 13904275518
采购单位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
采购单位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0427-7809091
代理机构名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A29栋1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昕宇、徐思靓、李媛媛、张景、夏爽、闫爽、魏海峰

一、项目编号:YCZBPJ2025009(招标文件编号:YCZBPJ2025009)

二、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辽河金晟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地区兴油北小区商网0708栋01号

中标(成交)金额:31.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辽河金晟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食堂外包服务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对提供的服务满意的前提下,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一年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昆、张琳琳、李炳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53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7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27-7809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A29栋104号

联系方式:李昕宇、徐思靓、李媛媛、张景、夏爽、闫爽、魏海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昕宇、徐思靓、李媛媛、张景、夏爽、闫爽、魏海峰

电 话: 1390427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