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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主副食项目招标公告(2025-VGBAAA-F10014)
发布于 2025-03-12

招标详情

2025年主副食项目招标公告(2025-VGBAAA-F10014)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1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主副食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AAA-F10014
三、项目概况:

包括粮油类、副食调料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类、冻品类、猪肉类、牛羊肉类以及预包装食品等品类的食材供应服务,详见技术和商务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具有满足主副食品配送的专业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开标之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须提供开标之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的各项操作流程应遵循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应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等证件资质。
8.供应商须承诺近3年内,在其他采购方从事服务保障期间,没有发生员工违反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9.供应商法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且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投标供应商不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及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五)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供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七)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报价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附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天津 天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3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凯祥花园31号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凯祥花园31号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发送到邮箱:“zxm13212033201@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做为附件。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方式:13212033201)。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7)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成功的截图

(8)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212033201
地 址:天津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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