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 成交企业 | 成交价格 |
玉门市公安局2025年民辅警食堂粮油调味品干货类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等文件要求,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玉门市公安局的委托,对“玉门市公安局2025年民辅警食堂粮油调味品干货类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玉门市云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陇商联华商贸有限公司、玉门世纪商联商贸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C-YGCG〔2025〕034号
二、招标内容:
(1)采购类别: 粮油调味品干货类。
(2)采购要求: 机关及各基层派出所食堂(甲方)所需货物由供应商(乙方)提供,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乙方下达第二天所需货物订单,乙方负责每日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配送食材并自行承担税费及配送安全。
三、采购预算金额:货物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乙方供货价格略高于批发市场批发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和超市零售价,具体限制如下:粮油调味品干货类在市场批发价格的基础上加价不超过13%,以上供应价格包含所有税费成本在内。
注:各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系统上所填的数字即表示承诺批发价格的基础上加价百分比,但数字必须小于13。如某企业在系统中填写的报价为11,则表示该企业成交价为承诺批发价格的基础上加价不超过11%。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 请投标人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7日12时00分;
3. 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3月17日12时01分;
4. 竞价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7日18时30分;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投标人须知:
1. 本项目竟价为单轮报价,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税金、物资采购费、员工工资、配送费、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 付款方式及具体要求: 签订合同时约定。
3. 供货期: 具体的供货期限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 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玉门市公安局
联系人: 刘建忠 联系电话: 19809372364
地 址: 玉门市新市区
代理机构: 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瑞 联系电话: 17396093994
地址: 玉门市新市区北门巷1051号
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