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关于“让胡路区乘风街道乘新二社区老年餐厅”项目合作意向征集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切实满足居家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需求,按照市民政局工作部署,2023年在乘风街道开展乘新二社区老年餐厅建设项目。因原第三方无法继续经营老年餐厅,现重新招募1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承接“乘新二社区老年餐厅”项目,招募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让胡路区乘风街道乘新二社区老年餐厅”项目
二、合作内容
为让胡路区乘风街道乘新二社区范围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优质普惠性助餐配餐服务,运营乘风街道乘新二社区老年餐厅。
三、报名条件
报名合作“让胡路区乘风街道乘新二社区老年餐厅”运营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相关的资格登记证书。
(2)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具备餐饮服务资格,符合国家建筑、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燃气设备、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
2.硬件设施
配备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的设施设备、餐饮器具、桌椅用品等,餐厅内按照功能合理划分区域,加工制作区与就餐区分开设置;配备老年人突发疾病应急处置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
3.运营管理
(1)老年餐厅应成立专门的运营管理团队,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证社区老年餐厅有序运营;
(2)建立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老年餐食的现场制作、加工及配送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和标准;
(3)社区老年餐厅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一日三餐的就餐、助餐及送餐等服务,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
(4)在餐品及服务定价上采取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对社区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5)应当明确助餐方式、餐食价格、送餐费用、服务时间等事项,并且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老年人助餐优惠价格、营养食谱、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
(6)应与房屋所有人(单位)自行协商物业、取暖、水电、燃气等相关使用事宜,做好安全管理,接受社区居委会监督;
(7)老年餐厅要确保持续运营状态,明确运营年限在3年以上,3年内不得改变经营用途。
四、合作征集程序
1.机构报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由意向单位(企业)将项目实施方案提交至街道民政办。
2.资格初审:区民政局、乘风街道对意向参与单位(企业)进行资格初审。
3.考核评估: 区民政局、乘风街道对通过初审的参与单位(企业) 进行考核评估。
4.开展合作: 对考核评估优秀的单位(企业)确定“乘新二老年餐厅”合作单位,区民政局、乘风街道与运营主体签订《社区老年餐厅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按照约定事项开展服务。
五、报名时间、方式
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于2025年3月24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乘风街道民政办。
邮箱:562893353@qq.com
联系方式:街道民政办电话0459-5723702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合作意向机构确定后将另行公告。服务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社区老年餐厅项目实施方案
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民政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