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5年度副食品筹措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产品类别:调味品,冷冻饮品,饮料】 【发布时间:2025-03-13】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副食品筹措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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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度副食品筹措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法组织实施,共分为4个标段: 1.蔬果类。包括蔬菜和水果两类; 2.肉类。包括牛肉、羊肉、禽肉、水产等; 3.食品类。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饮料、牛奶、豆制品和蛋类等。 4.调料冻货类。主要包括预包装调味品、干货等。 每天下午16时前下单,次日07:00前送达指定地域,乐平市周边200公里内供应商需免费配送。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1.蔬果类,要求食品安全检测合格、蔬菜新鲜、无霉烂变质、达到一级鲜度; 2.肉类必须达到一级鲜度,定点屠宰,检疫合格,无注水肉,母猪肉、病体肉类,不得交付前一天的剩肉及冷冻肉。 3.食品类及调料冻货类,要求不得超过保质期一半、不得为“三无”产品,常温奶必须为为生产日期2月内,低温奶必须为生产日期8日内。 需满足的要求:说明: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 为确保副食品采购质量,投标供应商除具备基本资质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资质审查合格,所投项目在营业执照明确经营范围内,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公账户,健康证等,在有效期内,且从事所投标项目经营至少满3年以上(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参考),必须有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和固定经营场所。 (三)投标人需为企业法人,不接受挂靠供应商和外资企业报名投标。 (四)投标蔬果类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货源充足,主营蔬菜、水果批发、零售及配送等。 (五)投标猪肉、禽肉牛羊肉及水产类供应商需提供检疫证明及屠宰证明,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稳定供货货源的实体商家。 (六)投标调料干货、豆制品、冻货等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供应商主营调料、干货、豆制品、水产品、冻货类商品,具有稳定供货货源。冻货类供应商还需有一定规模的冷库等低温存储场所。 (七)投标食品类供应商应主营百货,禽蛋、奶制品、饮品等商品,货源充足,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从食品卫生和安全方面考虑,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且营业面积至少500平方米以上。 (八)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九)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 (十)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我体系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我体系采购失信名单禁止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供应商中标后需在乐平市周边150公里以内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库、食品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 1,600.00 | 2025年04月 |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函、采购意向公开及意见建议统计表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994951165@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4.此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部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采购该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杏先生:18179868890,邮箱:513285286@qq.com 刘先生:17687980775,邮箱:2793929522@qq.com 魏先生:18879832180,邮箱:994951165@qq.com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杏长军
联系方式:1817986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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