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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五纬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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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五纬小学供餐单位招标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丹东市五纬小学供餐单位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丹东市五纬小学
行政区域 振安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17:08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09:30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5-6196667
采购单位 丹东市五纬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郁文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415-377132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女士0415-6196667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丹东市五纬小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丹东市五纬小学供餐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丹东市五纬小学供餐单位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LNTHW-20250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5-61966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市五纬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安区郁文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0415-37713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0415-6196667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丹东市五纬小学的委托,就丹东市五纬小学供餐单位招标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的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请参与丹东市五纬小学供餐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4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W-20250017

征集名称:丹东市五纬小学供餐单位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100%,即供应商报价折扣率不应高于市场价格的100%,否则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丹东市五纬小学供餐单位招标项目为学校提供配餐服务,目前供餐总人数约110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餐标:一、二、三年级,12元/人/餐;四、五、六年级,13元/人/餐。须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为学生的提供营养餐企业入围采购,上限5家(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履行期限:配送服务期限采用1年模式。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学校寒假放假前供餐,寒假开始则停止供餐(供餐时间以实际配餐工作日为准,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第二阶段服务合同中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每天8: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征集人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套。

4)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5)本项目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单位(%)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二、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