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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附属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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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附属学校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招标详情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104-00021-001-001

二、合同名称:沈阳大学附属学校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104-00021

四、项目名称:沈阳大学附属学校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大学附属学校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机校街50号

联系方式:88123446

供应商(乙方):沈阳福岳兴餐饮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微山湖街85号(301)

联系方式:151401920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大学附属学校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二、人员管理 1.中标人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从业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 3.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园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及其它学校管理制度,上下班配合学校门卫做好登记,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与食堂经营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4.采购人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食堂负责人。 三、现场管理 1.采购人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例如:厨房设备、厨具、餐桌、餐椅等),如中标方出于提高服务品质的目的欲对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添加、改造,可向采购人提出意向,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方可采购、安装,列为中标人固定资产,合同终止后由中标人进行处理,但应确保不影响原食堂设备的功能使用。中标人需负责有关设备、设施、环境的全部日常维护保养,上级管理部门对设备、条件提出新的要求,原则上由中标方解决,但因涉及资金过高或改造范围过大,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遇突发性严重故障采购方需积极配合中标方共同及时排除。 2.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中标人负责。食堂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由中标方进行处理清运,需保证及时、卫生,不对学校环境产生污染。 3.在签署合同之前,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指定人员盘点固定资产,列出详细清单加盖公章作为服务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校园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食堂服务人员还需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入校人员符合学校管理的规范要求。 5.中标人应规范内部运营管理,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建立、规范、完善档案管理,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6.食堂单独设立水、电、燃气计量表,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中标方负责缴纳。 7.采购人、中标人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对食堂升级改造,需共同协商,具体内容如果超出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双方需签署补充协议加以确认。 8.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652,000.00元

合同金额:2,652,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14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