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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广州地区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意向公示意向公开(2025-JXFMCB-F1001)(第1包)
发布于 2025-03-14

招标详情

某部广州地区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意向公示意向公开(2025-JXFMCB-F1001)(第1包)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14】

某部广州地区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意向公示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将组织广州地区副食集中筹措项目采购,现就相关需求指标进行网上公开征询,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某部广州地区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约3080万元(约1540万元/年),其中包组一2156万元,包组二924万元。

(四)分包数量:项目分2个包组统一招标,每个包组选取2家供应商中标,其中包组一负责供应配送禽蛋肉类、蔬果类、水产类、菌菇类等生鲜食材;包组二负责供应配送干杂调料粮油类、乳制品饮料类、冻品类、冷热链盒饭等非生鲜食材。

(五)供货方式:单位划片2个区(天河区片区、非天河区片区),中标供应商随机抽选的方式进行配送,次年进行互换。若服务期限中,供应商履约考评达不到良好以上或伙食满意度达不到85%的,伙食单位可提出申请,更换供应商。

(六)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2年,合同每年1签,合同期满后视政策调整和履约情况续签。

二、指标需求:

(一)经济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的承诺;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4.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企业经营范围应涵盖此项目所有品类,有稳定的货源,能够提供不少于500种的常用副食品,在日常需求保障上不低于95%。

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

7.近五年,被巡视审计指出问题的供应商,或因副食品供应问题被采购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

(2)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4个区10个点位。

(3)以“广州菜篮子”副食品价格为主,“广州菜篮子”未定价的参照朴朴超市APP副食品原价,“广州菜篮子”、朴朴超市APP均未定价的参照广州市芳村荔塱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询价价格,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甲乙双方每月月底对下个月副食品价格进行询价定价,询价当日平均价格为下月定价基准。

三、征询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四、公示时间及建议、意见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407516002@qq.com)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陈先生 18928898102

附件:技术、商务要求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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