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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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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食材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食材采购比选公告


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依据《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通过比选方式选择2025年食材采购供货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食材采购比选

2.比选单位: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

3.供货期限:1年

4.供货要求:

为保障我公司职工餐厅的正常运行,定期向我公司供应食材,包括:蔬菜类、水产类、鸡鸭牛羊肉类、禽蛋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具体要求如下:

4.1.我公司职工餐厅为清真餐厅,所提供的预包装食品,肉蛋禽类必须为清真食品;

4.2.奶、蔬菜、水果、调味品等食材,提供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提供产品符合33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标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22规定;肉、蛋、禽类等,提供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配送的粮油、调味品应取得食品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志要求;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需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且有清真标识;

4.3.禁止配送以下食材进入职工餐厅: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非定点屠宰及未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禁送食材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各类。

4.4.所送蔬菜必须为当天新进,不得有隔夜菜,必须确保蔬菜的新鲜程度,不得有烂叶、干斑等现象;

4.5.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进出企业。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以上所提出的供货要求是基本的采购标准,供应商应提供的货物需满足并高于所列标准要求,并严格按照我公司要求开展供货工作。

签订合同后,根据我公司通知的供货时间,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我公司有权对供货质量进行考核检查,对不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必须在要求时间内整改完成。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选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相关项;供应货物必须满足相关行业或国家标准;

(二)参选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报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开标现场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限制列入名单单位参选;

(六)参选单位应具备抵抗市场价格波动并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七)参选单位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参选单位按规定时间交纳参选保证金,如未交纳,则不具备参选资格;

(九)评选现场进行参选资格及参选文件审查。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如参与单位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四)参选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五)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参选单位须提供参选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四、比选须知

(一)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食材采购比选。

(二)评审委员会由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组成。

(三)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14时。

(四)递交参选文件及评选地点: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三区五号路以东、鸳鸯湖矿区铁路专线以西)。

商务联系人:蔡 超 联系电话:13995209505

技术联系人:赖 桑 联系电话:18100953521

邮箱:nxndthrdyxgs@163.com

(五)参选单位须在2025年3月21日12时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泰华热电食材参选保证金”(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参选保证金为¥1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各参选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无息返还。

公司名称: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支行

账号:18050000000118189

(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比选方不予退回参选保证金,并永久加入本公司参选黑名单。

(1)参选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有效期:10个日历天)撤回参选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故不签订合同;

(3)参选单位有明显的串标行为;

(4)参选单位资质或参选文件内容造假。

(七)参选文件规范

1.参选文件组成

参选单位编写的参选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参选承诺函;

(2)参选报价表;

(3)参选单位营业执照;

(4)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其他。

2.参选单位须按照公告中参选文件规范要求编制目录,准备文件,参选文件1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3.参选文件必须打印胶装成册,由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文件,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八)参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参选单位须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和参选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现场递交参选文件。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2.各参选单位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规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九)定价方法:(1)蔬菜、水果类以宁夏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宁夏四季鲜批发市场价格”公示的本地价格最低价与最高价的均价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下浮后作为结算价;肉类以宁夏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宁夏四季鲜批发市场价格”公示的价格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下浮后作为结算价;(2)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宁夏发改委未公示“宁夏四季鲜批发市场价格”的情况,选取银川市发改委公示的“银川市大型超市主要商品零售价格”中前三家公示价格,按照其前3个月公示价格的平均值与“宁夏四季鲜批发市场价格”的比例差同比增加或减少后的价格,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下浮后作为结算价;(3)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采取每月20日向宁东镇新百连锁超市、宇华超市、宁东商城等不少于3家大型商超或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并以各家价格平均值作为结算价;

五、比选流程及评标原则

(一)比选时间:2025年3月21日14时;

(二)本次比选三轮报价,首轮公开报价,二、三轮单独报价;

(三)比选最高限价:蔬菜、水果类以宁夏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宁夏四季鲜批发市场价格”公示的本地价格最低价与最高价的均价作为比选最高限价;肉类以宁夏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宁夏四季鲜批发市场价格”公示的价格作为比选最高限价;(参选文件价格超过比选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四)比选办法:蔬菜、水果类以宁夏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宁夏四季鲜批发市场价格”公示的本地价格最低价与最高价的均价作为比选基准价;肉类以宁夏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宁夏四季鲜批发市场价格”公示的价格作为比选基准价;在比选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下浮率最高者中标;

(五)评选小组只对通过入围的供货单位采用相同的评选程序、评选办法评价和比较;

(六)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六、评选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评选会议议程。

(二)介绍评选项目情况。

(三)宣读评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参选文件递交。

(五)参选文件审查。

(六)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参选文件评选。

七、评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一)评审委员会评选过程中必须全程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参选单位或与参选单位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评选过程中参选单位必须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就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

(三)对各参选单位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参选单位。

(四)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参选单位类似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五)特别说明:本次比选不设任何参选补偿,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一)宁东生活公众号


附件1:参选文件格式.doc


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6日



附件1:参选文件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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