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3-00146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河区长青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概述: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小学,位于沈河区文萃路255号,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485平方米,职工及外聘人员 61人、学生603人,为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提升食堂食材采购规范化和精细化,现采购教职工和学生一年用餐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投标单位自行远程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及填写投标报价。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6.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小学
地 址: 沈河区文萃路255号
联系方式:024-82916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F9(203)
联系方式:024-8412-7286
邮箱地址:cglnxh@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松
电 话:024-8412-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