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受闽侯县南港振兴一乡村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网络竞价+现场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对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商业店面10年租赁使用权项目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地址位于闽侯县南通镇福通路85号中海凤凰熙岸5#、9#、12#、13#、15#、18-20#楼自然层第1层以及21#楼自然层第1-2层,共计74间商业店面,总建筑面积5432.14平方米。
本次拍卖按楼幢分成9个标的进行拍卖,具体拍卖标的如下:
一、标的MHX2025010-001
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5#楼14间商业店面10年期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848.42平方米。(该楼商业店面无排烟系统,不具备餐饮功能)
●起拍价:310128元/首年租金(不含税价)
●竞价保证金:8万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加价幅度:1200元/次
二、标的MHX2025010-002
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9#楼11间商业店面10年期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520.55平方米。(该楼商业店面无排烟系统,不具备餐饮功能)
●起拍价:194160元/首年租金(不含税价)
●竞价保证金:5万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加价幅度:1200元/次
三、标的MHX2025010-003
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12#楼7间商业店面10年期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531.01平方米。(该楼商业店面无排烟系统,不具备餐饮功能)
●起拍价:202812元/首年租金(不含税价)
●竞价保证金:5万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加价幅度:1200元/次
四、标的MHX2025010-004
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13#楼9间商业店面10年期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537.52平方米。(该楼商业店面无排烟系统,不具备餐饮功能)
●起拍价:198972元/首年租金(不含税价)
●竞价保证金:5万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加价幅度:1200元/次
五、标的MHX2025010-005
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15#楼8间商业店面10年期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430.07平方米。(该楼商业店面无排烟系统,不具备餐饮功能)
●起拍价:150228元/首年租金(不含税价)
●竞价保证金:4万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加价幅度:1200元/次
六、标的MHX2025010-006
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18#楼9间商业店面10年期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381.11平方米。
●起拍价:128760元/首年租金(不含税价)
●竞价保证金:3.5万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加价幅度:1200元/次
七、标的MHX2025010-007
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19#楼6间商业店面10年期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410.65平方米。
●起拍价:139920元/首年租金(不含税价)
●竞价保证金:3.5万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加价幅度:1200元/次
八、标的MHX2025010-008
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20#楼8间商业店面10年期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364.6平方米。
●起拍价:130608元/首年租金(不含税价)
●竞价保证金:4万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加价幅度:1200元/次
九、标的MHX2025010-009
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21#楼2间商业店面10年期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1408.21平方米。
●起拍价:415512元/首年租金(不含税价)
●竞价保证金:11万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加价幅度:1200元/次
本次项目(以上9个标的)尚未办理店面产权证书,承租人应予以充分考虑。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四至情况为东至陈厝路、西至罗洲北路、南至芹洲路、北至北环路。土地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内外 五通 及场地平整。建筑物竣工日期为2019年,建筑物主要为南北朝向,建筑结构为钢混,外墙材料为石材、高级涂料、铝合金窗;梯间为普通装修,室内尚未进行二次装修,为毛坯房。店内照明、通信等水电配套设施较齐全。
以上每个标的租期均为10年,含装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是免第1年前6个月租金,即第1年实收6个月租金。租期前3年按拍卖成交价计算(即第1、2、3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格计算),自第4年起(含第4年)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
租金按 季度 缴交(即每三个月缴交一次),先交租金后使用。第一期租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日缴交,之后在每三个月的头一个月5天一次性缴清本期三个月的租金,租金以转账方式缴纳到指定账户(不提供任何票据)。
拍卖金额仅为租金金额(不含税价),不含承租人应另行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其为实行使用承租标的而应当付出的所有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缴纳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每月按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缴交,物业费、水电费等缴纳方式按物业管理合同执行。
承租人应按标的规划要求从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并符合相关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十、竞价方应具备的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竞买人提交材料:
自然人报名的:
1、年满18周岁的居民身份证;
2、如授权他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拍卖日前90天内)。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并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截图。
非自然人报名的:
1、报名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
2、如非法人报名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3、提交银行出具的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拍卖日前90天内)。
4、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管理能力,以及有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书。
6、 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书,并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提供核对。
有意竞买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价保证金缴纳至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报名时自动生成的虚拟账户,并同时完成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网络报名三项手续后,经过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才具备竞买资格。
十一、支付方式及期限
1、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于5个工作日内与闽侯县南港振兴一乡村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6个月租金(以第1年租金标准计算)。
3、闽侯县南港振兴一乡村发展有限公司和买受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事项在项目《租赁合同》中进一步约定。
十二、竞价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16:00时止。
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 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十三、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价保证金账户现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生成虚拟账户。(联系电话:22063699)
十四、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竞价资格书面申请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16时止。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提示:因系统完成报名后方能生成专用保证金(子)账户,各意向竞价方宜提前1-2个工作日完成网络报名,为缴交竞价保证金留足时间)
十五、网络竞价及现场拍卖时间、地点
1、标的001--003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4月3日10:00-10:30
2、标的004--006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4月3日10:30-11:00
3、标的007--009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4月3日11:00-11:30
4、拍卖会时间:2025年4月3日10:00
5、拍卖会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层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六、竞价相关事项说明
1、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买受人,不进行现场拍卖。
2、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现场拍卖程序。现场拍卖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应)价,最先将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人即被确定为买受人。
3、本次拍卖活动不收取竞买人任何交易服务费。
4、其他事项详见中心网站公示及竞价文件。
业务咨询电话:87848560(拍卖行)、22063699(中心)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现场看样电话:13609553550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FZ
中心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层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