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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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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定安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14:1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春、吴滨、盘思颖
总成交金额 ¥138.00019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安珂
项目联系电话 15881039406
采购单位 定安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定安县兴安大道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主任0898-63825896
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科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安珂 028-86736328

一、项目编号:CDKY2025-002(招标文件编号:CDKY2025-002)

二、项目名称: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口市世贸西路6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22层BC座

中标(成交)金额:138.00019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 1、审判综合大楼建筑面积5270㎡,占地面积10540.26 ㎡,共有5个审判法庭,其中大法庭1个,中法庭1个、小法庭3个,总面积982平方米。
2、派出法庭2个,居丁法庭,占地面积1600㎡,建筑面积1569.4㎡;龙门法庭,占地面积857.25㎡,建筑面积1489㎡。
3、本项目共需要物业服务岗位人员17名。其中:项目经理1名、秩序维护岗位4名,公务会务员1名,水电维修人员1名,绿化工兼保洁1名,保洁员3名,保洁员兼厨工(派出法庭)2名;食堂服务岗位人数4名。
4、预算费用包含各服务区域所需要的物业服务岗位、人数、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福利费、社保(五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税金以及其它费用等。
(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办公区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巡查,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办公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水泵房、变配电设施设备。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巡查,包括院区内道路、沟渠、池、井。
4、公用场地、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5、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办公楼的公共场所及院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6、区域内交通与办公区、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门岗执勤、组织防火防风防水防盗等。
8、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二)食堂管理服务内容
1、职工食堂的加工、服务工作。
2、从仓储、加工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保障食品卫生。
3、根据就餐人员的不同需求,不断调整、更换菜品的品种。
(三)物业、食堂管理服务的要求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2、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3、食堂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一)本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二级含以上物业管理标准。
(二)服务方应设有服务管理派出机构,全面负责项目人员及其服务管理工作,并制订各项目标管理,确保合同如实履行,为被服务方提供符合要求、满意的物业服务。
(三)基本要求:
1、有完善的项目管理方案,并按规范签订服务合同。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3、管理企业在区内管理中建立本企业的形象识别系统:服务理念、行为规范(专业着装、佩戴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等)。
4、项目经理应具备四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曾担任二年以上项目负责人。
5、特种作业员工(如:水电工)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6、物业管理企业运用计算机管理。
7、设置“服务热线”,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8、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部门、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80%以上职员作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100%;每年进行四次以上满意度测评;有效样本覆盖率大于80%,并对薄弱环节持续改进。
9、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档案等)。
10、协助我单位做好所需要的各项事务。
11、乙方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统一着装,言行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12、法律法规中规定服务方承担履行的其他责任。
13、乙方负责员工的劳保用品。
14、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工具、材料、设备、易耗品等由甲方提供。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春、吴滨、盘思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1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3340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定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兴安大道4号

联系方式:吴主任0898-63825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成都科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

联系方式:朱安珂 028-86736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安珂

电 话: 15881039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