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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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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第十三师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13:08
评审专家名单 朱晓毅、王国霞、肖跟祖
总中标金额 ¥48.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伟
项目联系电话 15026116228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 工 18690245725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飞腾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名筑高层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 伟 15026116228

一、项目编号:FTD2025-020(招标文件编号:FTD2025-020)

二、项目名称: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鼎谦智慧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新星市黄田农场仪仗队东路548号1层A114室

中标(成交)金额:48.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鼎谦智慧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项目 选定一家服务供应商为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提供食材采购、菜品制作、清洁卫生、保障就餐等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满足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项目整体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满足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项目整体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晓毅、王国霞、肖跟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按最终中标金额确定,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联系方式:马 工 18690245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飞腾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名筑高层14楼

联系方式:张 伟 15026116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

电 话: 1502611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