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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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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5-A-0015)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5-A-0015)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一、项目编号:YFGP-2025-A-001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快客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富堤路58号103 911201056877179554 022-86365728 89.195352 99.67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快客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89.195352 99.67
2 天津市天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9.9985 87.24
3 天津爱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9.835 82.6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餐饮服务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等餐厅各项服务,以及餐厅整体的保洁服务,并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详见附件 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服务人员进场服务。(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参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冯瑞平,李有起
采购人代表:赵永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3379.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付。 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参照以下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816号
联系方式:022-27251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联系方式: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彩虹/杨帆/董凤荣
电 话:13114858466/022-26491095
十、附件
采购文件:YFGP-2025-A-0015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餐饮服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1).pdf
其他附件文件:附件.docx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