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2-00021
二 、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第五小学(长白岛二分校)和平湾校区学生午餐整体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铁路第五小学(长白岛二分校)和平湾校区学生午餐整体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北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抚新区深井子街道双树子村701-3号3(门)
中标(成交)金额:1,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铁路第五小学(长白岛二分校)和平湾校区学生午餐整体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铁路第五小学(长白岛二分校)和平湾校区学生午餐整体配送服务(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铁路第五小学(长白岛二分校)和平湾校区学生午餐整体配送服务 一、合作内容 1、供餐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领事馆路99号 2、供餐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如有调整,按照学校安排正常送餐)。早餐时间:6:30、午餐11:00之前将营养餐送至供餐地点。 3、人数确定:校方于供餐日的前一天将所需用餐的师生人数报送至供餐方。 4、送餐及验收:供餐方需将餐食送至校方指定地点(由供餐方负责装卸餐食),校方负责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仅为确认所供餐食的温度、送餐时间、包装和运输外观符合要求。 二、餐食要求 1、配餐标准: 学生午餐供餐要求:每餐9元标准,两荤一素、一米饭。 教职工含早餐,午餐,每人每天9元。 2、配餐方必须营养配餐,口味须符合当地大众习惯,餐食种类多样,每周内菜品不重复。 3、配餐方保证餐食送到时温度在60摄氏度以上。
服务要求:为更好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科学配置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保证学生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就本项目服务需求如下: 一、合作内容 1、供餐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领事馆路99号 2、供餐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如有调整,按照学校安排正常送餐)。早餐时间:6:30、午餐11:00之前将营养餐送至供餐地点。 3、人数确定:校方于供餐日的前一天将所需用餐的师生人数报送至供餐方。 4、送餐及验收:供餐方需将餐食送至校方指定地点(由供餐方负责装卸餐食),校方负责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仅为确认所供餐食的温度、送餐时间、包装和运输外观符合要求。 二、餐食要求 1、配餐标准: 学生午餐供餐要求:每餐9元标准,两荤一素、一米饭。 教职工含早餐,午餐,每人每天9元。 2、配餐方必须营养配餐,口味须符合当地大众习惯,餐食种类多样,每周内菜品不重复。 3、配餐方保证餐食送到时温度在60摄氏度以上。 三、校方的权力义务 1.维持学生领餐秩序,教育学生文明就餐,不浪费饭菜。 2.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配餐方反馈,以便整改和提高,校方有权定期组织学生和教职工对菜品进行满意度评分,满意率不得低于80%。 3.为确保学生午餐的卫生和质量,校方定期对配餐方进行监督,校方有权随时进入配餐方的生产车间进行卫生和留样检查,有权随时要求配餐方提供相关企业和员工的资质和材料、菜品、用具的购买来源证明等材料。 4.校方有权建立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如饭菜质量问题或营养搭配不合理,有权对配餐方提出改善建议,如拒不改善饭菜质量,给校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校方有权终止配餐方供餐并要求承担损失。 5.如发生学生及教职工因配餐方餐食问题出现健康状况或疑似食物中毒,校方有权上报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并要求配餐方配合。如因配餐方菜品质量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学生大面积腹泻,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配餐方承担损失。 四、配餐方的权力义务 1、配餐方保证其是完全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供餐企业且企业本身和所雇佣的员工具有生产制作营养餐的全部资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 2、配餐方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做好营养餐供应工作。 3、配餐方保证餐食及餐具、餐桶的卫生和安全,原材料及用具的采购,要保证从正规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一年,经营良好可续签一年。
服务标准:为更好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科学配置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保证学生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就本项目服务需求如下: 一、合作内容 1、供餐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领事馆路99号 2、供餐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如有调整,按照学校安排正常送餐)。早餐时间:6:30、午餐11:00之前将营养餐送至供餐地点。 3、人数确定:校方于供餐日的前一天将所需用餐的师生人数报送至供餐方。 4、送餐及验收:供餐方需将餐食送至校方指定地点(由供餐方负责装卸餐食),校方负责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仅为确认所供餐食的温度、送餐时间、包装和运输外观符合要求。 二、餐食要求 1、配餐标准: 学生午餐供餐要求:每餐9元标准,两荤一素、一米饭。 教职工含早餐,午餐,每人每天9元。 2、配餐方必须营养配餐,口味须符合当地大众习惯,餐食种类多样,每周内菜品不重复。 3、配餐方保证餐食送到时温度在60摄氏度以上。 三、校方的权力义务 1.维持学生领餐秩序,教育学生文明就餐,不浪费饭菜。 2.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配餐方反馈,以便整改和提高,校方有权定期组织学生和教职工对菜品进行满意度评分,满意率不得低于80%。 3.为确保学生午餐的卫生和质量,校方定期对配餐方进行监督,校方有权随时进入配餐方的生产车间进行卫生和留样检查,有权随时要求配餐方提供相关企业和员工的资质和材料、菜品、用具的购买来源证明等材料。 4.校方有权建立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如饭菜质量问题或营养搭配不合理,有权对配餐方提出改善建议,如拒不改善饭菜质量,给校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校方有权终止配餐方供餐并要求承担损失。 5.如发生学生及教职工因配餐方餐食问题出现健康状况或疑似食物中毒,校方有权上报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并要求配餐方配合。如因配餐方菜品质量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学生大面积腹泻,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配餐方承担损失。 四、配餐方的权力义务 1、配餐方保证其是完全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供餐企业且企业本身和所雇佣的员工具有生产制作营养餐的全部资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 2、配餐方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做好营养餐供应工作。 3、配餐方保证餐食及餐具、餐桶的卫生和安全,原材料及用具的采购,要保证从正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猛、周艳明、何颖、崔涛、栾长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铁路第五小学(长白岛二分校)和平湾校区学生午餐整体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02]1980号文件)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第五小学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宜宾路2号
联系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宜宾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方式:024-23180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
电 话:024-231801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沈阳铁路第五小学(长白岛二分校)和平湾校区学生午餐整体配送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铁路第五小学(长白岛二分校)和平湾校区学生午餐整体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北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