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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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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浙联招备【2025】005号

二、磋商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限

1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48.00

48.00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下载地址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2、获取(公告)时间: /至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联通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71号(启明茶艺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5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地址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楼凯霞 联系电话:0576-83339991

(二)采购人

联系人:陈赛男 联系电话:0576-83300981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

联通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9日

招标文件-检察院食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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