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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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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开发区施桥派出所食堂运营及保洁服务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受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其扬州市开发区施桥派出所食堂运营及保洁服务(JSHCZB-20250144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开发区施桥派出所食堂运营及保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B-20250144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开发区施桥派出所食堂运营及保洁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万元/年

5、最高限价:35万元/年;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7、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6日,每天 9:00至11:30, 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方式:如供应商确定参加磋商,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资料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供应商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获取采购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com/s/1lIU3ZytOMPgJY8Rvellwvw 提取码:JSHC

售价: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以报名单位缴纳,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收款名称: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扬州农商行施桥支行

帐号: 321027110120100000811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3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叶佩

联系方式: 18852701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

联系方式:0514-80827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 话:0514-80827739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