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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招标公告(2025-JKFYBZ-F4001)
发布于 2025-03-19

招标详情

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招标公告(2025-JKFYBZ-F4001)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1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FYBZ-F4001
三、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每日平均就餐人数约40人(上下浮动20%),拟选择一家餐饮公司派遣食堂服务人员2人(其中主厨1人须取得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为采购人提供每日(包括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饮食制作服务,主要负责采购人食堂早、中、晚及加班餐加工供应,早餐不低于主食两种,四菜一汤;午餐及晚餐不低于五菜一汤,主食两种;三餐提供相应面点;清理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并根据要求提供其他相关餐饮延伸服务。

投标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按现有保障人数及餐饮服务保障标准计量,每年189070元。(超出该金额属于废标)。

供应商提供的饮食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餐饮公司向我部派遣食堂服务人员2人(其中主厨1人须取得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为采购人提供每日(包括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饮食制作服务,并根据我部的要求开展工作。

★2.餐饮公司派遣的食堂服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均有从事饮食行业的健康证,具体条件如下:厨师具有较高的烹饪技术,主食制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烘、烤、煎、炸、蒸等厨房炊事设备。

3.餐饮公司派遣的食堂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我部就餐时间准时完成一日三餐的供应,负责特色食品的加工,提供临时性的饮食保障和节日会餐服务工作。

4.餐饮公司每周制定下周食谱,管理与饮食保障相关的资料,并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方规定要求落实饮食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

5.餐饮公司派遣的食堂服务人员,应当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饮食保障设施、设备、器材。

6.餐饮公司派遣的食堂服务人员应当清洁厨房内部卫生。

★7.餐饮公司派遣的食堂服务人员年龄不得高于60周岁(截至2025年4月1日),餐饮公司须为派遣的食堂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并对派遣的食堂服务人员在我部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负责。

8.餐饮公司每季度组织服务满意率测评,满意率需达到80%以上。如两次测评未达到80%,餐饮公司须按我方要求对人员进行调整变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以及最近连续6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供应商均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至 2025年03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河南省 郑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1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河南省 郑州市
(四)提交方式:法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河南省 郑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询价文件

投标人需采用A4纸幅面,在3月25日前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191365115@qq.com),预审通过后回传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登记表;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6.报价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内容格式见公告附件。

(二)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三)询价保证金:供应商须在4月1日9时前缴纳3000元到采购方收缴户,汇款时备注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询价保证金”),以便采购方财务人员查证入账。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询价评审:单位成立询价小组,本着对所有报价供应商一视同仁的原则,根据符合询价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五)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合同日期为12个月。后续视服务质量可续签,总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甲方支付乙方月度服务费,同时乙方每月缴纳服务人员在食堂就餐的伙食费(每人每天16元),乙方每月缴纳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的宿舍生活产生的水电费(充值式计量,实缴实用),如考核当月有履约不到位扣款的,则从应付合同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如果甲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算的,乙方须继续维持餐饮服务的正常运转。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0371-81646615、19945090510
地 址:河南省 郑州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81646612、17391537922
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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