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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取巴青县公安局民(辅)警食堂食材供应商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取巴青县公安局民(辅)警食堂食材供应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切实把“爱警暖警”措施做细做实做到日常,根据《巴青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巴青县公安局民辅警食堂工作需要,有效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通过竞争性选取举措,不断提升食堂服务质量和降低采购成本。现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巴青县公安局民(辅)警食堂食材公开选取供应商的条件公告如下,诚邀符合条件的商家踊跃报名。
一、供应商类别
经营范围中含有蔬菜、肉类、调料、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二、报名条件
1.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关执照、证件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肉类抽样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
2.在巴青县县城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门市。
3.供货结账时能提供国家税务印制的正式发票。
4.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保证全年按实际需求做到保质保量供货。
三、报名材料
1. 国家颁发的相关执照、证件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肉类抽样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
2.五年内无违规经营记录证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3.每季度各品种蔬菜/肉类,报价单。
四、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5日。
五、其他事项
1.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递交至巴青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2.报名成功后,巴青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将对供应商的经营规模、进货渠道、商铺卫生等方面进行实地考核。
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符合条件的商户可到巴青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咨询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索警官:15289061224
益警官:13889049933
张警官:18089969985
巴青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