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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教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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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平和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高中、职校、县直幼儿园)项目

招标详情

2025年平和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高中、职校、县直幼儿园)项目框架协议

福建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组织2025年平和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高中、职校、县直幼儿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1、项目编号:FJRK(2025)019-KJXY

2、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征集文件第五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征集文件规定执行。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征集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此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提供相关材料(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5、征集文件的获取

5.1征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5.2征集文件获取方式:在征集文件获取期限内,征集文件到福建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

6、征集文件售价:0元。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7 日9 :30(北京时间);

7.2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欣隆盛世外滩A区3栋203),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7 日 9 :30(北京时间),福建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欣隆盛世外滩A区3栋203)。

9、公告期限

9.1征集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征集人:平和县教育局

地址: 平和县小溪镇东风路25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法: 0596-5263578

11、代理机构:福建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欣隆盛世外滩A区3栋203

联系方法: 0596-2632768

联系人:小蔡、小陈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