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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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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南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12: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管保光,陈旻,黄峰
总成交金额 ¥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翁灵搏
项目联系电话 0599-8061107
采购单位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延平区杨真一路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9-86382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胜利街直街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9-8061107
附件1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2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3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701]HJ[CS]2025002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光明下沙村31号(福建技师学院内)实习车间及第二食堂 610,000.00元 99.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类(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根据磋商文件及合同执行 根据磋商文件及合同执行 1年 根据磋商文件及合同执行 61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峰
评审专家: 管保光 、 陈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劳务外包服务:0.91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州捷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州飞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序号 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 无效响应处理环节 无效响应处理引用条款 无效响应处理小组意见
1 福州捷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符合性 情形2 评审条款"情形2"不通过,评审意见:供应商代表未签名。
2 福州飞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符合性 情形2 评审条款"情形2"不通过,评审意见:供应商代表未签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延平区杨真一路32号

联系方式:0599-863829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胜利街直街14号

联系方式:0599-8061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灵搏

电话:0599-8061107

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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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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