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015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法制大队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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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柯丽生鲜超市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天井路40号 | 800,000.00元 | 94.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法制大队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龙泉驿区柯丽生鲜超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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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法制大队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本次项目配送内容为食堂所需所有食材,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粮油类、干杂调料类、奶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预包装食品等食材配送服务等服务范围。 | 蔬菜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有特殊储藏要求的蔬菜,如采购人无保存条件,投标人应自行储藏,并按时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等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所有产品均需达到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77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应规定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彬(采购人代表)、梁治、陈疆琳、李敏、刘术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原则,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62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6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84636986;3、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80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4、本项目中标单价下浮率:10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
地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联系方式:028-8488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写字楼11层11号
联系方式:028-84882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028-84882193
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0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法制大队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N510112202500001520250224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龙泉驿区柯丽生鲜超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