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002502926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3号楼1楼公开招租信息 |
起始日期 | 2025年03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4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 |
面积/数量 | 3770.25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60月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6.21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4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食堂 | ||
履约条件 | 一、装修、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1、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现有场地条件及供餐需求,按照A级食堂标准可对食堂现状场地及后厨设备设施进行简易装修等,装修要求:承租方需严格遵照《深圳市阳光智慧餐饮工程工作方案(2018—2020 年)》进行经营和设计,食堂餐具、操作间服务流程及就餐环境等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标准执行,设计、装修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研究同意后实施。装修期间不得影响正常供餐,装修装饰必须达到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要求。 2、承租方将经营资质及管理模式报备出租方及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承租方自行承担对食堂场地的装修、修缮、含厨房设备设施、桌椅板凳、家私和满足食堂运营管理的全部软件、硬件设施等投入,出租方不做额外投入。 4、食堂所有设施设备承租方需(清洁、保养、维护)、烟罩按管理要求60天内聘请专业团队清洗,并经出租方确认、所有费用需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诺食堂就餐人数和经营收入,经营期间,食堂经营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按实收取,由承租方据实缴纳。 6、履约保证金:最终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食堂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合同期届满,承租方将资产和设备完好移交后并无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向承租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技术支持及管理要求 1、承租方须提供使用承重计量模式的打饭窗口,提供可进行商务宴请的独立包间。 2、蔬菜类、禽肉类采购的品牌、质量及采购途径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与指导,并使出租方满意。 3、米、面、油、采购的品牌、质量及采购途径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与指导,并使出租方满意。 三、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 承租方需为本项目购买不低于1000万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 三、人员配备 1、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招聘工作人员,食堂内的工作人员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自行解决食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险等其他一切费用、责任等。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因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出租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合法用工,发生劳资纠纷时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等。 2、承租方所下属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四、卫生管理要求 1、所有食品加工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以便作为采样食品质量追溯依据。 2、餐具须进行消毒检测,并向出租方的食堂主管部门提供检测报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每月至少两次采用对人体无害的方式对厨房内环境进行四害消杀。 4、食堂就餐区、后厨做到每日清洁、每周大扫除。 5、承租方须保证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潲水油由政府指定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公司回收,有交接记录,并有定期签订合同。 五、退出机制 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责令按出租方规定期限内退出,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对食堂餐具、食品的检测,合同年度内两次检测结果不合格的。 2、因食品卫生、质量等问题引起员工投诉,情节严重的。 3、出租方食堂已被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餐饮量化A级”,出现食堂被上级监管单位处罚的。 4、采购和使用法律法规及政府严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如地沟油、苏丹红等)的;采购和使用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和“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的;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材料的。 5、加工出售的食品引起病源性传播或引起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 六、其他要求 1、承租方应在《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并没收承租方的报名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并做好资产清点接收、厨房设施设备配齐并试运行及餐厅卫生等工作,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开餐时间等要求做好开膳前的准备。 3、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租或转租。 4、合同期满,承租方承诺7个工作日内完成撤场,逾期未撤场搬离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设施设备及其他物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承租人需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装卸费等各项费用。 6、承租人需承担一切非出租方造成的安全管理责任。 7、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施,如果出租方不需要,承租人应全部拆除并恢复承租前的状态,如果出租方需要,承租人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方处置。 8、承租人应按出租方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除房屋主体结构外,需要进一步进行修缮或开展二次装修工程的,均由承租方负责(包括相关费用的支出),承租人不得另行要求出租方对物业现状进行清理、整改或装修。若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方案须获得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并经出租方及物业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验收获得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300000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由出租方组织综合评审(评审得分高者得)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后,可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重新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增加注册资金达到本数的无效)。 2、意向承租方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3、意向承租方提供企业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以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该认证在有效期内公示情况查询结果为准。 4、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nwn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中严重失信、经营异常、司法判决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查询中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均无被执行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s://nwn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中行政处罚无记录(意向承租方提供本招租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5、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且为A级纳税人(2021-2023年),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意向承租方A级纳税人证明,2023年至招租公告发布日上一月份的纳税证明,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意向承租方应提供在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两个月原材料送检合格报告作为证明,每个月送检的品项至少涵盖企业使用的原材料6个单品以上;以上检测报告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报告真实性的查询截图。 7、意向承租方不能有正在进行的诉讼法务纠纷。 8、意向承租方须具备2025年6月1日起正常运营的能力。 意向承租方应与现承租方友好协商现场装修及设备转让事宜;意向承租方承诺中标后装修及设备投入单价不低于1000元/平米(即新投入资金区元/平米+转让折旧区元/平米≥1000 元/平米)。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人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法人单位(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签字、盖公章,一式两份) 6、意向客户登记表(签字、盖公章,一式两份) 7、出租方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深福保东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出租方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10号楼21楼 |
业务咨询人员1 | 孔小姐 | 业务咨询电话1 | 23908839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10号楼21楼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0000 | ||
收款信息 | 户 名 深圳市深福保东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福田保税区支行 开户账号 44201540600052511884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4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经出租方审核通过的意向客户应在截止时间前向出租方交纳伍万元的意向保证金,带租约物业原承租客户原则上无需交纳新的意向保证金,但同意原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转为本次意向保证金。 2、公开招租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5%,合同期内含税单价根据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 3、如因出租方对此物业进行改造或拆除,出租方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人须无条件与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在限期内迁离租赁房屋,并不得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向出租方索赔。 4、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在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不办理后续竞价手续的; (3)在竞价程序中包括承租方在内的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5)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6)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7)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8)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