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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教育体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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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景洪市教育体育系统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招标详情

关于印发《景洪市教育体育系统学校食堂 食材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21 10:58

为全面规范景洪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行为,努力降低食堂食材采购成本,切实维护国家、广大师生以及家长利益,促进清廉学校建设,现将《景洪市教育体育系统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1日



景洪市教育体育系统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规定


一、国家财政性资金采购管理

(一)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国家财政性资金采购食堂食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是凡是已通过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方式统一采购学校食堂的粮、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学校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严禁自行采购;二是未通过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方式统一采购学校食堂的其他食材,学校必须采取合理政府采购方式或执行内控制度进行采购。

(二)采购方式及要求

1.公开招标。年度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属于《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目录外的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代理。

2.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框架协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含)以上的及200万元以下,在4种政府采购方式中合理选择方式进行采购。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属于《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目录外的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代理。

3.执行内控管理。年度采购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采用非招标方式(内部控制)采购,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人要以采购期内食材采购的总体金额为标的,设立采购项目,制定采购计划,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人为拆分,规避政府采购。

2.开展市场调查。采购人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组织开展采购需求市场调查。市场调查主体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市场调查原则上在合法经营、管理规范、有供货能力、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批发商或超市中选择,选择前必须进行资质核实并考察。市场调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以此编制采购需求。

3.采购意向公开。采购人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政采〔2021〕22号)精神,以采购期内食材采购的总体金额为标的,设立采购项目,发布采购信息。采购意向公示不少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天,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信息公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4.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要依据食材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依法编制采购文件,不具备编制采购文件能力和组织评审能力的,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委托代理机构的,须依法签订代理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在中标(成交)公告中公示代理费用。

5.申报审批采购方式。学校申报采购计划,财政审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框架协议等。

6.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采购人在中标(成交)后的20天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合同条款应当包括合同类型、定价方式、履约验收方案、风险管控措施、履行时间(期限)、地点、资金支付方式、退出机制、询价机制、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双方应严格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事项。合同签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年度合同履行综合评价合格后,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7.采购资料归档。包括:采购计划书—市场调查报告—采购意向—采购审批文件—采购交易资料—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书等。项目采购资料实行分类归档备查。

二、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管理

(一)建立健全采购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管理制度,食堂食材采购一般按照食材品类统一采购,食堂食材采购已执行以上国家财政性资金采购管理的,不再执行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管理。

(二)采购方式。参照以上国家财政性资金采购管理执行。

(三)采购工作流程及要求。除申报审批方式不需要审批外,其他参照以上国家财政性资金采购管理执行。

(四)采购交易管理要求。非财政性资金采购食材交易管理不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开展采购工作事宜。

三、采购管理要求

(一)采购价格管理。学校采购食材的单价,不得高于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同时,学校要定期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并根据市场调整食材价格,确保食材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二)采购结算管理。学校要规范结算制度,及时与供应商结算款。采购单位(人员)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发生现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