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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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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职工食堂2025年4-5月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职工食堂2025年4-5月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职工食堂2025年4-5月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企业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 发布时间 2025-03-19
类型 招标公告 项目实施地 呼和浩特市 所属行业 其他
项目核准文号 /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开标时间 2025-03-31 09:00
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职工食堂

2025年4-5月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现就[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职工食堂2025年4-5月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职工食堂2025年4-5月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03994-202503FW

三、项目内容

我行职工食堂设在办公大楼八楼,为支行大楼本部及辖属14个经营性支行在工作日提供餐饮服务。因此,需要聘任厨师1人、面案1人,配菜2人、厨工1人,项目经理1人,共6人全天候工作,同时我行14家经营性支行分布于市内各区,为保证安全及时经济高效,需配备3名送餐员每日为全行14家经营性支行提供配送餐服务,合计需要9人为我行提供餐饮服务。

注:本次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R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R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等内容。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我行指定邮箱。邮箱地址:ckqsbzs_nm@bank-of-china.com,(请务必在报名邮件标题处注明报名公司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报名成功以我行回复邮件为准。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和转包(复印件加盖公章);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系统截屏加盖公章);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书加盖公章);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承诺书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承诺书加盖公章);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承诺书加盖公章);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承诺书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承诺书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网站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以我行邮件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光明大街28号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0471-6287891

邮 箱:ckqsbzs_nm@bank-of-china.com

九、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在投标之前完成中银智采平台注册。供应商注册方式:中国银行官网(www.boc.cn)——关于中行——采购公告——置顶公告《关于中银智采平台于2024年1月1日投入使用的公告》中下载“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

网址:https://www.boc.cn/aboutboc/bi6/202312/t20231227_24322620.html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职工食堂2025年4-5月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报名工作,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