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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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沐之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竹篙镇上正街246号 | 2,900,000.00元 |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5年度交警11分局、巡防食堂原材料采购(下浮率):17% | 95.5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沐之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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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060199 |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5年度交警11分局、巡防食堂原材料采购 | 肉、家禽类(肉类):金瑞;肉、家禽类(家禽类):新鲜道;水产、河鲜:泰鑫;蔬菜:自然鲜;水果:晨杨;冻品:荆之蔬;蛋类:合源生;干杂类:康欣;大米:金顺;面粉:龙达;菜籽油:芳乐然;精炼油:芳乐然;花生米、黄豆、绿豆:匠人蜀;食盐、鸡精、味精(食盐):驰宇;食盐、鸡精、味精(鸡精、味精):香宴坊;醋:宏源;生抽、酱油:宏源 | 肉、家禽类(肉类):散装称重;肉、家禽类(家禽类):散装称重;水产、河鲜:散装称重;蔬菜:散装称重;水果:散装称重;冻品:散装称重、预包装;蛋类:散装称重;干杂类:散装称重、预包装;大米:25kg/袋;面粉:25kg/袋;菜籽油:10L/桶;精炼油:10L/桶;花生米、黄豆、绿豆:散装称重;食盐、鸡精、味精(食盐):预包装;食盐、鸡精、味精(鸡精、味精):预包装;醋:预包装;生抽、酱油:预包装 | 1(项) | 2,900,000.00 |
李爽、徐毅、徐谦、段兴发、薛斌(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再下浮20%,即按预算金额划分费率档次,按各档级距计算各档的收费额,各档收费累进之和下浮20%为收费总额,由中标人承担: 预算金额(万元)100 以下 1.5%;100-500 1.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8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项目信息:本项目备案号:51011525210200008391,采购预算品目为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900,000.00元,最高限价为2,900,000.00元。
2.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中标人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10日内结算该月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1、中标人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中标人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2、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共8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7家通过资格性审查,7家通过符合性审查。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联系方式:028-82749062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7号
联系方式:028-87333799-603
项目联系人:袁方、李奇达、乐敏
电话:028-87333799-603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