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21】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39-F1002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两年费用预算共计1.1亿元,其中包1为5500万元;包2为3000万元;包3为2500万元。
四、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包1 | 畜肉、禽肉、水产品、蛋类 | 详见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 ①成都市双流区; ②眉山市仁寿县 | 服务期限2年,合同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 | |
包2 | 蔬菜、水果、鲜菌藻、豆制品 | 详见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 |||
包3 | 干杂类、冻货、饮品、调料、干菌藻 | 详见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3家副食品配送供应商(每个包号1家),采购人与每包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招标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实地复核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招标评审结果排名先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所有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号投标,但中标供应商仅能按包号1、2、3的顺序被推选为1个包号的中标供应商。(例如:如果A供应商为包1的第1中标候选人,A供应商不再作为包2、包3的中标候选人,但可参与包2、包3的评审;如果A供应商为包2的第1中标候选人,A供应商不再作为包3的中标候选人,但可参与包3的评审)”。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将无法参加采购活动。
(十)本项目包1、包2、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
1.包1、包2、包3的投标供应商均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范围必须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
2.包1投标人若为屠宰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或其他畜禽屠宰证;若为经销商(供应商)须提供与具有取得畜、禽屠宰资格的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或在有效期内的合同)和屠宰企业有效的屠宰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截至开标日期,合同(或协议)签订不少于3个月。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包1、包2、包3的投标供应商均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范围必须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
2.包1投标人若为屠宰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或其他畜禽屠宰证;若为经销商(供应商)须提供与具有取得畜、禽屠宰资格的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或在有效期内的合同)和屠宰企业有效的屠宰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截至开标日期,合同(或协议)签订不少于3个月。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wuzicaigou888@163.com。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4月15日0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成都市双流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成都市双流区。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张女士
办公电话:028-60458269
移动电话:15328174451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管理部门监督人:薛先生
采购管理部门监督办公电话:028-60458087
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移动电话:15328176913
纪检监察监督人:李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1913068331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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