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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意向公开(2025-JWGSLN-F1001)(第1包)
发布于 2025-03-21

招标详情

陇南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意向公开(2025-JWGSLN-F1001)(第1包)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21】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陇南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 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 间

备注

2025年副食采购

一、项目名称:陇南某部2025年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配送

交货地点: ★配送至陇南城区甲方指定的地方

基本要求:

★1.企业(公司)要保证各类证件齐全有效,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次应提供正规发票,不能提供正规发票的不予结款。

★2.投标单位提供的预包装食品需有电子一票通,蔬菜类需提供农药检测报告,畜禽肉类需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熟食需提供近期检测报告(提供2023年以来相关证明资料)。

3.自身具备食品检测能力或购买食品安全保险的可优先。

★4.需具有综合配送能力(实力),能够独立完成副食品、肉鱼禽蛋奶、蔬菜、调料、水果、饮料等的集中配送(提供承诺函)。

5.有自己的生产地、屠宰场、养殖场或有政府、大型企业、涉军配送业绩的可优先。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冷链重点企业、省(市)级及以上“菜篮子企业”资质的可优先。

★6.需有专门的副食品仓储库(保鲜库、冻品冷库)和配送车辆。

7.有固定配送场所,冷链仓储面积大或配送能力强的可优先。

★8.各类副食品仓储、管理、配送人员必须是稳定岗位,同时需持有健康证。

★9.上级单位要求采购扶贫点农副产品时,供应商应承诺购买(提供承诺函)。

★10.外资企业、有外资背景或有外资控股的企业(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四、报价要求

1.以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均价为基准价的,报价执行不低于10%的下浮费率;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没有公布的品种,以双方市场询价为基准价的,报价应低于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的10%以上。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下浮率为综合下浮率,供应商在填报时应综合考虑相应种类采购内容的商品价,包括原始成本费(食品生产或采购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需求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含特殊、应急任务交货费用)。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签订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应向所供应单位财务部门缴纳一年内测算经费不高于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中标单位与伙食单位自行商议。

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对公转账。

3.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需求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需求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退还时间及方式: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出具退还履约保证金函,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4年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1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八、预算金额:350.00万元
六、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7月
七、采购需求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4月4日

肉类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品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鲜(冻)畜、禽产品应符合GB2707-2016标准,鲜(冻)水产品应符合GB2733-2015标准及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蛋及蛋制品应符合GB2749-2015标准。水果、蔬菜产品新鲜、无腐烂,污染物和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3-2021标准,豆制品应符合GB2712-2014标准。食用油应符合或优于GB1535-2017标准,灭菌乳应符合GB25190-2010标准,发酵乳应符合GB19302-2010标准,调制乳应符合GB25191-2010标准。所有产品应符合中国现行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350

2025年7月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陇南某部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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