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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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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头镇政府食堂对外承包方案的公告

招标详情

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机关职工食堂面向社会对外承包经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食堂概况: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食堂设施设备齐全,现有操作间2间,就餐大厅1间,二楼包房5间,可同时容纳约110人就餐。

二、承包经营地址:林头镇人民政府机关职工食堂

三、承包经营范围:公务接待用餐、工作餐,干部职工日常早餐、中餐和晚餐。

四、经营性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承包服务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期间,承包方表现良好,年度测评达85分(含)以上,第二年可优先考虑续约。

六、承包租金:食堂承包租金每年8万元,另签订合同前,承包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合同履行期满后,业主方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七、绩效考核: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对食堂进行测评,总分100分(85分(含)以上为优秀,70(含)-85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若测评为优秀,该季度返还租金2万元;合格,返还租金1万元;不合格,不返还租金,另在承包期间,出现两次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则我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八、工作要求:

1、菜品:早餐食品提供不少于4样;中餐菜品提供不少于7样,且至少三大荤、三素,一汤(荤素交替)外加一水果或奶品;晚餐原则上参照中餐标准,具体可根据职工就餐人数,灵活提供多样性服务,不可拒绝供餐。每周菜品需在周一提前公示。

2、收费标准:早餐收费可根据职工实际选择菜品而定;中餐原则上定额15元,晚餐原则上定额10元。公务接待采取席桌另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3、业主方提供经营和服务的食堂场地、厨房设备、家具、电器等,由双方共同清点列表后交给承包方无偿使用。承包方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且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但承包期满后承包方须按清单交还设备和物资,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业主方采购价折旧赔偿。承包方根据经营需求需添置的其他低值易耗品、小型设施设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所有权归承包方。添置大件物品须上报业主方,由业主方视情购买,所有权归业主方。每月水费、电费由业主方承担,但承包方需履行节能、节约义务,燃料费用由承包方自主承担。

4、承包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因管理失误导致财产及人身损失,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期间,承包方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承包方单方违约,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承包期未满,承包方因故需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向业主方提出书面申请,业主方同意后方可撤离,并为下任承包方提供接手便利。

5、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把控原材料采购渠道,确保进货质量符合标准。同时承包方雇佣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6、承包方必须服从业主方安排管理,做到随时准备供餐,不得无故提早或推迟供餐,若因故无法供餐,需提前一天报备。

7、食堂在经营或代售日常生活用品时只能针对机关内部干部,不允许对外经营、销售,出售价格要公开、透明且不能超过市场价格5%。

九、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一年以上餐饮经营经验(与相关食堂签定的合同、协议或正在经营规模餐饮酒店的为准),并能组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操作队伍,并能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者需承诺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4、需提供参加报名前三年内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的认可承诺书。

5、承包方必须遵守业主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合同协议,接受干部职工对食堂饭菜、服务质量的评估和考核。

6、报名者需承诺额外加分项中所提供的持有从业厨师证书的掌勺厨师,在合同服务期内,均需在林头镇人民政府机关职工食堂进行掌勺烹饪,不得在合同服务期内未经业主方同意无故离开政府机关职工食堂。

十、比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2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数

1

从事餐饮行业或负责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并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名单(保证三人以上)及身份证复印件。

10

2

报名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10

3

菜品试烧,报名者试烧,由职工干部测评打分,100-85分(含)以70分为基数,70(含)-85以50分为基数,70分以下不得分。最终得分=测评得分/100×基数

试烧方式根据具体报名者数量再由业主另做确定。

70

4

由业主方对报名者服务理念、服务态度和沟通表达等方面进行面试。

10

5

额外加分项:其中从业厨师持有五级/初级及以上厨师证的,每提供一名从业厨师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2

根据各报名者最终累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顺序,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承包商,若出现得分最高者相同的情况,则通过摇号决定最终成交候选承包商。

十、其他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8: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2份报名条件及评分内容中所需提供的纸质版资料,报名者若为法人,则需对报名资料逐页进行加盖公章;报名者若为自然人,则需对报名资料逐页进行按红色手印。

3、报名地点: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卫主任

联系电话:0555-4350002

林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