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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六安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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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招标详情

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F-2025006WH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三、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爱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六安市长健米业有限公司院内

固定菜品成交金额:6315元;浮动菜品成交费率:89%。

第二候选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桃圆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龙河路与均河路交叉口永安农贸市场702号

固定菜品成交金额:4398元;浮动菜品成交费率:75%。

第三候选供应商名称: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宋岗社区

固定菜品成交金额:5426.35元;浮动菜品成交费率: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六苏路口向南800米

联系方式:0564-3628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0564-328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3284233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