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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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415,592.08 | 1(项) | ¥415,592.08 |
详见竞采文件
一、工期、实施地点及其它
1、工 期:90日历天。
2、实施地点:开州区人民医院
3、缺陷责任期:12个月
4、质量及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安全责任: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负责进入现场实施人员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如因施工导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竞采报价函中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且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总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能超过附件中项目招标清单上所列价格,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措施项目清单除外),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需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和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若在评审时未发现,成交后按报价总价跟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原则对综合单价进行修正。
3.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要求。
4.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及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415592.08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5544.52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总价及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如有)等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院方消防维保机构后支付至送审金额的97%,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2.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成交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质期满严格履行合同且无质量问题则由主管科室办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