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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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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如皋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如皋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如皋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11: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博先,张锦贵,冒晓飚
总成交金额 ¥69.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玉娇
项目联系电话 0513-87610696
采购单位 如皋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如皋市惠政路6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62759588
代理机构名称 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玉娇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019
二、项目名称:如皋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通普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320682567772570J 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路888号 96.73(均分制) 6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如皋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如皋市人民法院,位于如皋市如城镇惠政路666号,就餐地点为如皋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采用自助称重形式就餐,每天供应职工早、午两餐工作餐(休息天除外),同时提供公务接待、加班工作餐等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如服务良好,在不改变服务要求和服务价格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人按年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锦贵、张博先、冒晓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6%;50万元~ 4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5%;400万元~ 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1%;1000万元~ 5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5000万元~1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25%;1亿元~1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5%;10亿元~5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1%;50亿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0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按伍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壹万零玖佰柒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如皋市惠政路666号

联系人:王毅承

联系电话:15062759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丁玉娇

联系电话:0513-87610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玉娇

电话:0513-876106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报价、得分和排名一览表



附件:《采购包1(南通普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682-NTJW-C2025-0019采购文件.doc
供应商报价、得分和排名一览表.docx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