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如皋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如皋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4日 11:0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博先,张锦贵,冒晓飚 | ||
总成交金额 | ¥69.8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丁玉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3-87610696 | ||
采购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如皋市惠政路6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627595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丁玉娇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通普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682567772570J | 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路888号 | 96.73(均分制) | 698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如皋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如皋市人民法院,位于如皋市如城镇惠政路666号,就餐地点为如皋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采用自助称重形式就餐,每天供应职工早、午两餐工作餐(休息天除外),同时提供公务接待、加班工作餐等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如服务良好,在不改变服务要求和服务价格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人按年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张锦贵、张博先、冒晓飚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6%;50万元~ 4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5%;400万元~ 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1%;1000万元~ 5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5000万元~1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25%;1亿元~1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5%;10亿元~5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1%;50亿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0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按伍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壹万零玖佰柒拾元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如皋市惠政路666号
联系人:王毅承
联系电话:15062759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丁玉娇
联系电话:0513-87610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玉娇
电话:0513-8761069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报价、得分和排名一览表
附件:《采购包1(南通普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682-NTJW-C2025-0019采购文件.doc
供应商报价、得分和排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