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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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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9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C3-00132-CNXZ-0001

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49.6

最高限价(万元):49.6

采购需求: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房屋维修养护,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管理,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会议服务,员工食堂膳食管理及厨师、服务员的招聘及日常服务管理、安保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年(具体考核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3)磋商申请人应在正式开展食堂餐饮活动前,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此证件的不得开展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24 06:00至2025-03-3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0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4-0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昌宁县田园镇文昌社区滨河东路4号开评标一体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采购: 保证金金额:9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4-09 09:00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7号

联系方式:0875-7120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联系方式:0875-7121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国光

电 话:0875-712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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