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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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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机关食堂生鲜调味品类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机关食堂生鲜调味品类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08时34分

1、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机关食堂生鲜调味品类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GZXZ(顺)2025-002

3、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

地址:

顺昌县城南东路14号顺昌县税务局

项目负责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950663181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新成鑫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顺昌县创业服务中心二期五楼505室(福建省新成鑫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审部经办人:

谢女士

联系电话:

18950679487

5、招标公告日期:

2025-03-17

6、成交结果确定日期:

2025-03-21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优惠性政策情况:无。

8、成交情况:

包1 :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名称

时间

中标下浮率

中标单位

服务地点

备注

1

1-1

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机关食堂生鲜调味品类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一年

5%

福建省顺昌县宇文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招标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成交供应商名称

福建省顺昌县宇文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顺昌县华阳路1号西岗小区D区10幢C一层

成交下浮率

5%

9、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宝贵

评审专家:

吴培莲、彭小青

1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招标类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收取。本项目一次性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586元(伍仟伍佰捌拾陆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