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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残疾人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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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营口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6991
项目名称:营口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8000
最高限价(元):408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保洁:6人

内容:区域内公用部分的日常清洁,包括(门厅、走廊、电梯、卫生间、步行梯)训练室、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活动室、多功能厅、休息室、洗浴间、二楼儿童户外活动场、附属楼、停车场、前后院、前后院内及停车位绿化。

标准:

1、门厅、走廊、电梯、卫生间保持全天清洁,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墙面便器具、洁具、墙瓷砖、地砖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开水器每周放水、除垢一次,定期进行彻底保洁。对灯具、开关、把手、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时清理、定期进行楼内消杀。

2、步行梯每天清洁一次,以保持梯间清洁无杂物、污渍。

3、训练室每天清洁一次。

4、办公室、接待室、活动室、休息室、洗浴间、户外游乐场 每天清洁一次,随时擦拭桌椅、装饰物、花卉、活动器械等,要求无灰尘、无污渍,椅罩、沙发罩、布窗帘等要定期洗涤、更换。

5、会议室、多功能厅、休息室 保证随时具备使用条件,会前要摆放好各种会议用品,会后要及时清理会场。

6、每日清扫一次前后院,无积水、积雪、纸屑和垃圾,及时清理、修剪前后院杂草。

7、乙方必须有为本项目专项使用的大型清洁设备;洗地机、吸尘吸水机、小型除雪车等。

8、物业服务期间清洁耗材由乙方提供如拖布、抹布、手套、消毒水等。

二、保安:4人

内容:值勤、来访登记、信函报刊收发 监控室、消防设备、停车场、其它突发事件处理。

标准:

1、值勤 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2、来访登记 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内工作人员要检查、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

3、监控室 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4、消防设备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至少两人持有消防证。

5、停车场 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督促车辆锁闭情况,检查车库的安全性,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其它突发事件 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7、负责大楼内部的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对职工个人的报刊、信件、包裹等及时通知领取。

⑴登记 对邮寄和收取的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及时登记,保管好收据以便查询。

⑵收取 对从邮局或邮递员中领取的物品、报刊、信函和各种单据要逐一登记,不得冒领或错领,对有问题的,要提出疑议。

⑶服务 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邮件,做到准确无误,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达到业主满意。

⑷保密 对单位的机密、重要文件、信函负有保密责任。

三、维修:1人

内容:设备、设施小损、小坏的维修(电气、电暖、设备等)保持房屋原来完好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1、电气 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2、水暖 上下水和暖气的保养,水暖设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

3、设备 各种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的简单修复。如:开水器、热水器、空调器、供电开关、盘柜、窗帘等。

4、其他维修项目 业主要求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

5、维修率 维修及时率达到100%,人员30分钟到位。电气、水暖维修不超过24小时。

6、设立专业人员对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到“业主叫,人员到”,及时为业主服好务。

7、费用统计 维修工时费用乙方负责,材料甲方负责的原则核算费用。

8、乙方负责排查设备日常情况,做好记录,登记、汇总后上报甲方,待甲方批准购买材料后,进行维修。

9、维修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工作日全天在岗。

四、食堂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向甲方机关食堂派遣劳务人员并要求有负责人,具体包括厨师一人(持有厨师证)、面点师一人、改刀一人、服务员两人,共5人。

2.乙方食堂派遣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3.乙方负责食堂相关备品和食材的采购,乙方派遣人员需要遵守甲方的食堂管理制度和物品领用相关规定。

4.乙方派遣人员对食堂的卫生每天进行清理打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

5.乙方派遣人员需要对食堂内的厨具、炉具、刀具、餐具、冰柜、蒸箱、热水器、消毒柜、空调、桌椅等设施的管护,确保资产不流失、不损坏。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用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7、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8、甲方自购新鲜、卫生、安全的粮油菜品,由乙方在承包期内保障供应职工早餐和午餐(不含节假日)。

9、乙方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留样48小时,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10、乙方食堂工作人员要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不降低供餐标准。

11、食堂饭菜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保证饭菜质量,味道可口。

12、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食物不油腻,食盐、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13、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14、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蝇工作,将餐厅蚊蝇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飞虫叮咬。

15、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地面干净,无烟蒂、垃圾。

17、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不清洁的餐具不得使用;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或贮存在餐具专用柜中备用。

18、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19、下班前,要关好食堂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做好防盗工作。

五、其他:

1、合同期为两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甲方每年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乙方若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单位需支付甲方原有服务单位2025年1月1日至中标单位进场前的物业服务费(具体按原有服务单位与甲方所签订的服务合同标准计算,每天1325元),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此项费用。

3、按季度支付费用,每季度初支付。

4、如有突发事件,乙方需按照甲方统筹安排进行物业服务。

5、乙方物业服务人员如未达到甲方要求,乙方需调换服务人员。

6、乙方员工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和缴纳。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出现相同价格时需参考投标单位服务方案及投标单位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由评委综合考量决定中标单位。

投标单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综合管理:

1、物业管理人员1人,具有物业经理证书,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及业主对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两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甲方每年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乙方若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4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供应商自行解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zf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49号
联系方式:04172601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5
邮箱地址: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伊先生
电 话:04172972505